上海市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静安区曹家渡社区单元6A-7地块安远路899弄地块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静安区曹家渡社区单元6A-7地块安远路899弄地块
(略) 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建筑面宽、退红线距离、退基地边界距离: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规定执行。 2.地块内涉及1处“三普登录点”华纺宿舍(区文物保护点,暂缓公布),共4幢文物建筑。(2)华纺宿舍保护利用可结合控详规划、土地出让、项目功能等条件,遵循最小干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留文物建筑特征及风貌,新建筑应与文物建筑风貌相融合。(3)华纺宿舍保护性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应单独编制,需通过专家评审后实施。(4)该地块在开挖地下空间时,应对文物建筑加强监测,论证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建筑安全。 3.地块功能业态要求:项目将依托静安区特有的区位和文创产业集聚优势,发挥文化 (略) 更新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形象及文创产业能级。同时,在对老建筑保护性开发的模式下打造优良的项目环境,为区内优质企业搭建交流、展示、服务的平台。目标将其建设为一流的文化创意品牌孵化和集聚区,成为静安保护建筑改造新亮点。 4.地块引入行业要求:用于文化演绎空间、文化展览展示、文化合作交流、文创办公及部分会务等。今后运营过程中,引入高端有特色的文创品牌,为静安区集聚高端文创产业的运营目标。按照复原历史风貌、恢复核心价值、增添新型功能等要求,做好项目与街区的整体有机融合,让 (略) 肌理,融入群众生活, (略) 发展,更好地展现国 (略) 的独特魅力。 5.地块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 6.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年限内100%自持运营。 7.地块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02月1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单 位: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徐云耘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建筑面宽、退红线距离、退基地边界距离: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规定执行。 2.地块内涉及1处“三普登录点”华纺宿舍(区文物保护点,暂缓公布),共4幢文物建筑。(2)华纺宿舍保护利用可结合控详规划、土地出让、项目功能等条件,遵循最小干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留文物建筑特征及风貌,新建筑应与文物建筑风貌相融合。(3)华纺宿舍保护性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应单独编制,需通过专家评审后实施。(4)该地块在开挖地下空间时,应对文物建筑加强监测,论证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建筑安全。 3.地块功能业态要求:项目将依托静安区特有的区位和文创产业集聚优势,发挥文化 (略) 更新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形象及文创产业能级。同时,在对老建筑保护性开发的模式下打造优良的项目环境,为区内优质企业搭建交流、展示、服务的平台。目标将其建设为一流的文化创意品牌孵化和集聚区,成为静安保护建筑改造新亮点。 4.地块引入行业要求:用于文化演绎空间、文化展览展示、文化合作交流、文创办公及部分会务等。今后运营过程中,引入高端有特色的文创品牌,为静安区集聚高端文创产业的运营目标。按照复原历史风貌、恢复核心价值、增添新型功能等要求,做好项目与街区的整体有机融合,让 (略) 肌理,融入群众生活, (略) 发展,更好地展现国 (略) 的独特魅力。 5.地块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 6.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年限内100%自持运营。 7.地块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4年02月1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单 位: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徐云耘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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