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崇自然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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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崇自然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置换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2023-22

地块位置

佛子路与山秀路交叉口西北侧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

23306.09平方米(合34.96亩)

使用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

受让单位

(略) 弘 (略)

备注:

202 (略) 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原企业小区K-04西北角1号地块,2023年 (略) 两委会第95期会议审定,原则同意按照等值置换原则,将原企业小区K-04西北角1号地块置换至位于佛子路与山秀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编号:城南区A4-3-2地块),住宅用地最高销售限价1900元/平方米。

二、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友谊大道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1-*

联 系 人:李洪伟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置换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2023-22

地块位置

佛子路与山秀路交叉口西北侧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

23306.09平方米(合34.96亩)

使用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0

受让单位

(略) 弘 (略)

备注:

202 (略) 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原企业小区K-04西北角1号地块,2023年 (略) 两委会第95期会议审定,原则同意按照等值置换原则,将原企业小区K-04西北角1号地块置换至位于佛子路与山秀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编号:城南区A4-3-2地块),住宅用地最高销售限价1900元/平方米。

二、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友谊大道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1-*

联 系 人:李洪伟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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