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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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Q-ZB-*

二、项目名称: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宁波 (略)

中标人地址: (略) 鄞州区朝晖路273号南1-167

中标金额:*.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报价:*.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4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

服务范围: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 (略) 振宁路众益电子信息产业园3号楼,建筑面积约1500㎡。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负责引入跨境电商企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2)为引入企业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3)负责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安全及日常管理;(4)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积极创建为“ (略) 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念湘、杨佩霞、吴成斌、刘四辉、葛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商务局、安徽正硕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 (略) 人民路财政局大楼10楼、 (略) 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提出投诉(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 址: (略) 人民路财政局大楼10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 (略)

地 址: (略) 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唐先生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2分0秒

  • 拍卖代理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正硕 (略)

    • 提交时间:

      2024-02-26 14:42:55

  •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2-26 15:35:3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2分

附件: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Q-ZB-*

二、项目名称: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宁波 (略)

中标人地址: (略) 鄞州区朝晖路273号南1-167

中标金额:*.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报价:*.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4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权招标

服务范围: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 (略) 振宁路众益电子信息产业园3号楼,建筑面积约1500㎡。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负责引入跨境电商企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2)为引入企业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3)负责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安全及日常管理;(4) (略)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积极创建为“ (略) 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念湘、杨佩霞、吴成斌、刘四辉、葛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商务局、安徽正硕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 (略) 人民路财政局大楼10楼、 (略) 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提出投诉(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 址: (略) 人民路财政局大楼10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 (略)

地 址: (略) 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唐先生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2分0秒

  • 拍卖代理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正硕 (略)

    • 提交时间:

      2024-02-26 14:42:55

  •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2-26 15:35:3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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