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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规资告字[2024]3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C21-111-2

宗地总面积:

27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嘉合大道和嘉江路B段交叉口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3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270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0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8

起始价:

1543.56万元

加价幅度:

2.708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 9时00分

挂牌结束时间:

**日 18时00分

备注:1、土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2、竞买人 (略) 合川区商务委员会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预核准文件。3、计容建筑面积≤812.4平方米;4、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5、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2〕0020号执行;6、该宗地块经渝府地〔2021〕7号文件批准征收,指标来源为地票配给指标,根据《 (略) 地票管理办法》、《 (略) 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此类情况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7、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8、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完成建设;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1543.56万元(土地单价5700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0、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 (略) 文 (略) 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确定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请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旅委报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HC21-111-2号地块:**日 09时00分 至 **日18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日09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在挂牌期限内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现场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3-*

开户单位: (略)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合川支行

开户账号:1130 8360 0484

(略) 合川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规资告字[2024]3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C21-111-2

宗地总面积:

27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草街街道嘉合大道和嘉江路B段交叉口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3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270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0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8

起始价:

1543.56万元

加价幅度:

2.708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 9时00分

挂牌结束时间:

**日 18时00分

备注:1、土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2、竞买人 (略) 合川区商务委员会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预核准文件。3、计容建筑面积≤812.4平方米;4、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5、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2〕0020号执行;6、该宗地块经渝府地〔2021〕7号文件批准征收,指标来源为地票配给指标,根据《 (略) 地票管理办法》、《 (略) 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此类情况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7、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8、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完成建设;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1543.56万元(土地单价5700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0、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 (略) 文 (略) 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确定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请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旅委报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HC21-111-2号地块:**日 09时00分 至 **日18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日09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在挂牌期限内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现场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3-*

开户单位: (略)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合川支行

开户账号:1130 8360 0484

(略) 合川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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