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中山市南朗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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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名称 | (略) (略) |
公告性质 | 结果公告 |
成交信息 | |||
竞得人: | (略) (略) (竞买号:8365) | ||
成交总价 : | 4335.7738万元 | ||
成交时间: | 2024-02-29 09:30:00 | ||
详细信息 | |||
宗地编号: | G25-2023-0169 | 宗地位置: | (略) 南朗街道泮沙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用地面积: | 30109.54平方米 |
土地现状: | 已平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02-28 11:00:00 |
出让年限: | 50年 | ||
保证金: | 2167.8869万元 | 起始价: | 4335.7738万元 |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2024-02-09 09:00:00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2024-02-28 11:00:00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2-09 09:00:00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2-29 09:30:00 |
动工时间: | 2024-07-15 | 竣工时间: | 2026-07-15 |
容积率下限: | 2.5 | 容积率上限: | 3.5 |
建筑密度下限: | 35% | 建筑密度上限: | 60% |
绿地率下限: | 10% | 绿地率上限: | 15% |
最小建筑限高: | / | 最大建筑限高: | / |
其他要求: | 1.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云梯山-大茅岛”视线通廊内建筑限高应≤60m;特殊工艺的产业用房高度通过专题研究确定。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为99972.4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4993.12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有关地下空间设计应符合《中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如下: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停车楼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4.城市设计:延续“云梯山-大茅岛”的视线通廊,通过控制地块内建筑高度进行控制,通廊内建筑高度不应高于60m;产业园区外围界面,强调建筑连续感,营造整齐、秩序感较强的街道体验,主要控制南港路、龙起路、龙珠南路、番塔山南路道路沿线。 5.建筑系数控制值满足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6.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25-2023-0169)执行。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29日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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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名称 | (略) (略) |
公告性质 | 结果公告 |
成交信息 | |||
竞得人: | (略) (略) (竞买号:8365) | ||
成交总价 : | 4335.7738万元 | ||
成交时间: | 2024-02-29 09:30:00 | ||
详细信息 | |||
宗地编号: | G25-2023-0169 | 宗地位置: | (略) 南朗街道泮沙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用地面积: | 30109.54平方米 |
土地现状: | 已平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02-28 11:00:00 |
出让年限: | 50年 | ||
保证金: | 2167.8869万元 | 起始价: | 4335.7738万元 |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2024-02-09 09:00:00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2024-02-28 11:00:00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2-09 09:00:00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2-29 09:30:00 |
动工时间: | 2024-07-15 | 竣工时间: | 2026-07-15 |
容积率下限: | 2.5 | 容积率上限: | 3.5 |
建筑密度下限: | 35% | 建筑密度上限: | 60% |
绿地率下限: | 10% | 绿地率上限: | 15% |
最小建筑限高: | / | 最大建筑限高: | / |
其他要求: | 1.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云梯山-大茅岛”视线通廊内建筑限高应≤60m;特殊工艺的产业用房高度通过专题研究确定。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为99972.4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4993.12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有关地下空间设计应符合《中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如下: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停车楼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4.城市设计:延续“云梯山-大茅岛”的视线通廊,通过控制地块内建筑高度进行控制,通廊内建筑高度不应高于60m;产业园区外围界面,强调建筑连续感,营造整齐、秩序感较强的街道体验,主要控制南港路、龙起路、龙珠南路、番塔山南路道路沿线。 5.建筑系数控制值满足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6.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25-2023-0169)执行。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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