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太平镇崔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3〕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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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太平镇崔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3〕10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3〕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太平镇崔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神华(天津)新 (略) 神华太平镇10万千瓦风电(太平镇)项目的核准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113号)文件,用于神华太平镇10万千瓦风电(太平镇)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崔庄村,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0.120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崔庄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3〕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太平镇崔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神华(天津)新 (略) 神华太平镇10万千瓦风电(太平镇)项目的核准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113号)文件,用于神华太平镇10万千瓦风电(太平镇)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崔庄村,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0.120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崔庄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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