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首页 >
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市教科字〔2024〕2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地区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地教发〔2023〕13号)精神, (略) 普通高中建设, (略) 教科局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 (略) “十四五”

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略) “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要求, (略) 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普 (略) 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新教厅〔2022〕123号)、《阿克苏地区“十四五”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阿地教发〔2023〕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普通高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好阿克苏提供教育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稳定普通高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在普通高中长期任教,激发办学活力,促进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2.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普通高中倾斜,健全普通高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着力补齐普通高中条件短板。

3.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谋划普通高中发展,积极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整体提升, (略) 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4.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更加规范,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教师补充培训激励机制基本健全,普通高中书记(校长)和教师队*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发展更加深入。

二、重点任务

(四)深化招生管理改革。配合上级教育部门落实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跨县域掐尖招生,防止普通高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教师队*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和管理,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满足新课程实施尤其是选课走班制新需求;提升书记(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普通高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保障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普通高中教师队*。

(六)改善办学薄弱环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补齐补足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需求,不断提升办学条件,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持续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建立健全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作用。拓宽综合实践育人渠道,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强化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八)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1.主动维护招生秩序。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地区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略) 域内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比制定招生计划。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各初中毕业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持续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填报志愿分配结果招录学生,不得违规招录学生,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2.推动特殊类型招生。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持续规范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挖掘各学校在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潜力,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指导第三高级中学申报地区体艺特色发展学校,加大特长生指导培训力度、丰富培养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学生成长成才途径。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九)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

3.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建立教师队*数据定期摸排机制,及时掌握师资配备情况,按照高中师生比1:12.5标准,精准有效补充普通高中教师;建立教师队*动态调配机制,根据专业对口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合理配置师资;建立教师资源校际共享机制,实现教师在集团内轮岗交流、支教帮扶。充分挖掘教师队*内在潜能,鼓励教师跨学段考取教师资格,更好地满足因学生结构变化的教师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4.严禁抢挖优秀教师。禁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各部门借用高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含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任教。严把教师调动关口,规范调动程序,严肃人事调配纪律,防止不正当的人才竞争和恶意抢挖现象,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5.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对标事业单位全员聘用第六个聘期有关工作规定,按照自治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设置3:4:3的要求,合理设置中高级教师岗位,并适当向高中倾斜。认真落实南疆四地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政策,保障好高中教师的权益和待遇。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设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奖项,激发教师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提高普通高中教师能力素质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集中学习教育、选树先进典型、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等方式,深化“四史”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五观”,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健全师德师风监督和惩处机制,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坚持教师入职前违纪违法情况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常态化开展师德失范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德法并举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7.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地、市、学校五级联动教师培训体系作用,科学做好教师全员轮训计划;以实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为抓手,创新实施“头雁工程”“书记(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工程”,抓实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培训,不断提升书记(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8.加强专职教研队*。配齐配足配强专职教研员,返聘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退休高级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中,确保每个学科配备一名专职教研员。以教学视导、学科教科研活动为路径,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研究新高考趋势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工作。发挥杭州援疆、北疆地(州、市)优秀教研队*的造血功能,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 (略) 普通高中教研队*,按照援疆教师专业结构和数量,分配一定比例的援疆教师任专职教研员, (略) 教科研活动, (略) 高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十一)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

9.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对标国家最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规范,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补齐补足学科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艺术活动场馆等设施设备,盘活普通高中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0.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一校一案” (略) 域内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学校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自筹、 (略) 、企业援助等方式,保障标准化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精准测算生源,超前谋划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建设第五高级中学,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推动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1.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围绕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中管理、教学、科研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辅助作用,深入开展高中信息技术教育,统筹管理“三个课堂”应用工作,完善“三个课堂”软硬件支撑。开展远程优质示范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例、专家讲座、继续教育、教材解读、课标培训等多种形式的远程展播活动,推动师生使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信息素养,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演进,进一步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持续推动资源应用,巩固提高应用效果。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12.压减大规模学校数量。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校(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通过新建第五高级中学,改(扩)建其他普通高中,扩大学位供给,逐年减少第三高级中学、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确保各学校规模符合标准,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环境,提升教育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3.做到语言文字达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规范字的使用,对各高中按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十二)深化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14.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地区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保障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加强调研督导,确保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类课程规范实施。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根据学情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15.提升实施工作水平。依托各级各类研修活动,分年度、分层次、分年级、分学科逐级开展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充分发挥教研部门、杭州支教团、学校专业教研等各方力量,聚焦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加强对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持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阵地作用。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十三)实施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工程

16.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引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工作。支持做好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托管 (略) 高级中学、 (略) 第十二中学托管 (略) 实验中学、 (略) 第一中学托管 (略) 第三高级中学、阿勒泰地区第二高级中学托管 (略) 第四高级中学项目,持续推动结对学校托管帮扶县中工作。通过常态化教研教学指导、跟岗培训或挂职锻炼,运用信息化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教师科学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持 (略) 援疆教育人才“组团式”、托管式对口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高中都得到支持,加快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17.有序实施对口帮扶。落实自治区关于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安排部署,协调支持托管帮扶双方学校制定细化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学校在帮扶学校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财政给予支持,保障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工作相关支出。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高级中学帮扶第三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帮扶第四高级中学, (略) 域内薄弱高中托管帮扶全覆盖。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水平

18.加大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援疆项目支持,优先解决普通高中发展学位缺口问题,扎实做好新高考改革各项基础条件储备工作。建立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教育教学设备更新、校园文化建设、书记(校长)培训、教师研训提升、教学创新改革等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对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发 (略) 市作用,组织普通高中骨干 (略) 市学校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投入质效。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19.落实生均拨款制度。严格落实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准定额基础上,建立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0.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45号)要求,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四、其他要求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坚持把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普通高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 (略) 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把普通高 (略) 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社部门支持普通高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普通高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建、教育等部门指导各学校贯彻执行好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三)强化督导考核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配合做好国家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建立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及时总结宣传普通高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努力营造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发展方向类清单

附件2:限制类负面清单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市教科字〔2024〕2号
首页 >
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市教科字〔2024〕2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地区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地教发〔2023〕13号)精神, (略) 普通高中建设, (略) 教科局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 (略) “十四五”

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略) “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要求, (略) 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普 (略) 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新教厅〔2022〕123号)、《阿克苏地区“十四五”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阿地教发〔2023〕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普通高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好阿克苏提供教育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稳定普通高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在普通高中长期任教,激发办学活力,促进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2.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普通高中倾斜,健全普通高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着力补齐普通高中条件短板。

3.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谋划普通高中发展,积极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整体提升, (略) 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4.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更加规范,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教师补充培训激励机制基本健全,普通高中书记(校长)和教师队*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发展更加深入。

二、重点任务

(四)深化招生管理改革。配合上级教育部门落实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跨县域掐尖招生,防止普通高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教师队*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和管理,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满足新课程实施尤其是选课走班制新需求;提升书记(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普通高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保障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普通高中教师队*。

(六)改善办学薄弱环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补齐补足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需求,不断提升办学条件,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持续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建立健全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作用。拓宽综合实践育人渠道,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强化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八)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1.主动维护招生秩序。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地区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略) 域内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比制定招生计划。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各初中毕业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持续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填报志愿分配结果招录学生,不得违规招录学生,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2.推动特殊类型招生。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持续规范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挖掘各学校在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潜力,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指导第三高级中学申报地区体艺特色发展学校,加大特长生指导培训力度、丰富培养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学生成长成才途径。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九)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

3.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建立教师队*数据定期摸排机制,及时掌握师资配备情况,按照高中师生比1:12.5标准,精准有效补充普通高中教师;建立教师队*动态调配机制,根据专业对口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合理配置师资;建立教师资源校际共享机制,实现教师在集团内轮岗交流、支教帮扶。充分挖掘教师队*内在潜能,鼓励教师跨学段考取教师资格,更好地满足因学生结构变化的教师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4.严禁抢挖优秀教师。禁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各部门借用高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含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任教。严把教师调动关口,规范调动程序,严肃人事调配纪律,防止不正当的人才竞争和恶意抢挖现象,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5.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对标事业单位全员聘用第六个聘期有关工作规定,按照自治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设置3:4:3的要求,合理设置中高级教师岗位,并适当向高中倾斜。认真落实南疆四地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政策,保障好高中教师的权益和待遇。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设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奖项,激发教师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提高普通高中教师能力素质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集中学习教育、选树先进典型、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等方式,深化“四史”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五观”,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健全师德师风监督和惩处机制,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坚持教师入职前违纪违法情况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常态化开展师德失范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德法并举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7.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地、市、学校五级联动教师培训体系作用,科学做好教师全员轮训计划;以实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为抓手,创新实施“头雁工程”“书记(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工程”,抓实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培训,不断提升书记(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8.加强专职教研队*。配齐配足配强专职教研员,返聘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退休高级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中,确保每个学科配备一名专职教研员。以教学视导、学科教科研活动为路径,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研究新高考趋势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工作。发挥杭州援疆、北疆地(州、市)优秀教研队*的造血功能,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 (略) 普通高中教研队*,按照援疆教师专业结构和数量,分配一定比例的援疆教师任专职教研员, (略) 教科研活动, (略) 高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十一)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

9.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对标国家最新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规范,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补齐补足学科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艺术活动场馆等设施设备,盘活普通高中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0.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一校一案” (略) 域内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学校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自筹、 (略) 、企业援助等方式,保障标准化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精准测算生源,超前谋划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建设第五高级中学,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推动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1.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围绕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中管理、教学、科研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辅助作用,深入开展高中信息技术教育,统筹管理“三个课堂”应用工作,完善“三个课堂”软硬件支撑。开展远程优质示范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例、专家讲座、继续教育、教材解读、课标培训等多种形式的远程展播活动,推动师生使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信息素养,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演进,进一步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持续推动资源应用,巩固提高应用效果。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12.压减大规模学校数量。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校(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通过新建第五高级中学,改(扩)建其他普通高中,扩大学位供给,逐年减少第三高级中学、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确保各学校规模符合标准,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环境,提升教育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3.做到语言文字达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规范字的使用,对各高中按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十二)深化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14.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地区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保障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加强调研督导,确保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类课程规范实施。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根据学情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15.提升实施工作水平。依托各级各类研修活动,分年度、分层次、分年级、分学科逐级开展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充分发挥教研部门、杭州支教团、学校专业教研等各方力量,聚焦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加强对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持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阵地作用。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十三)实施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工程

16.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引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工作。支持做好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托管 (略) 高级中学、 (略) 第十二中学托管 (略) 实验中学、 (略) 第一中学托管 (略) 第三高级中学、阿勒泰地区第二高级中学托管 (略) 第四高级中学项目,持续推动结对学校托管帮扶县中工作。通过常态化教研教学指导、跟岗培训或挂职锻炼,运用信息化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教师科学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持 (略) 援疆教育人才“组团式”、托管式对口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高中都得到支持,加快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17.有序实施对口帮扶。落实自治区关于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安排部署,协调支持托管帮扶双方学校制定细化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学校在帮扶学校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财政给予支持,保障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工作相关支出。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高级中学帮扶第三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帮扶第四高级中学, (略) 域内薄弱高中托管帮扶全覆盖。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水平

18.加大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援疆项目支持,优先解决普通高中发展学位缺口问题,扎实做好新高考改革各项基础条件储备工作。建立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教育教学设备更新、校园文化建设、书记(校长)培训、教师研训提升、教学创新改革等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对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发 (略) 市作用,组织普通高中骨干 (略) 市学校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投入质效。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19.落实生均拨款制度。严格落实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准定额基础上,建立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0.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45号)要求,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四、其他要求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坚持把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普通高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 (略) 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把普通高 (略) 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社部门支持普通高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普通高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建、教育等部门指导各学校贯彻执行好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三)强化督导考核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配合做好国家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建立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及时总结宣传普通高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努力营造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发展方向类清单

附件2:限制类负面清单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市教科字〔2024〕2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