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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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面积(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增加幅度(万元)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I007

*GB00009W*

湖滨镇兴滨二路以南、新博临路以东、兴滨一路以北

仓储用地

50

25860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小于20%

39

650

650

2024-I008

*GB00026W*

兴福镇汾王村西南、曹纯路以北、博临路以东、汾王路以南

其他商服用地

40

2813

不大于2.0

不大于50%

不小于20%

4

253

253

2024-I009

*GB00019W*

博兴化工园区京一路以东、兴博七路以北、兴博八路以南

工业用地

50

3261

不小于0.6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

293

293

2024-I010

*GB00025W*

博兴化工园区兴博十一路以南、兴业十路以东、京四路以西

管道运输用地

50

7892

不小于0.6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12

788

788

2024-I011

*GB00156W*

兴博四路以南,兴业四路以东、益民燃气以西

工业用地

50

2286

不小于1.0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3

190

190

2024-I012

*GB00018W*

兴博四路以南,兴业四路以东、益民燃气以西

工业用地

50

4452

不小于1.0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7

374

374

2024-I013

*GB00037W*

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五路以南,新博路以东

仓储用地

先租后让5+45年

*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170

3206

361

2024-I014

*GB00044W*

博兴化工园片区南部街区兴博九路以北,兴业十一路以西

工业用地

先租后让5+45年

*

不小于0.6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263.0

4961

559

2024-I015

*GB00011W*

兴福镇北外环路以北,钢铁一路以西、工业一路以南、规划街坊支路以东

仓储用地

50

30164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45.0

1551

1551

2024-I016

*GB00012W*

兴福镇北外环路以北,钢铁一路以西、工业一路以南、规划街坊支路以东

仓储用地

50

754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1.0

39

39

其他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024-I007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农产品智能物联冷链仓储、交易及配送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湖滨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08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

2024-I009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15万吨/年有机胺类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0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不包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价格。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1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年产2000吨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2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年产2000吨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3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物流智慧园区及产教融合基地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关于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博发〔2020〕10号)、《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本地块采用先租后让供地方式,租期5年,协议出让45年,总租金361万元,协议出让起始价2845万元。

2024-I014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12000吨/年新型绿色高端原药一期(含2000吨/年茚虫威原药及配套等)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关于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博发〔2020〕10号)、《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本地块采用先租后让供地方式,租期5年,协议出让45年,总租金559万元,协议出让起始价4402万元。

2024-I015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博兴县南部仓储物流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兴福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该地块有220kv高压线东西横跨,竞得人需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2024-I016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博兴县南部仓储物流重点项目。成交价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该地块有220kv高压线东西横跨,竞得人需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 (略) 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室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1日16时30分00秒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6时30分00秒。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2024-I007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05分00秒;

2024-I008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10分00秒;

2024-I009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15分00秒;

2024-I010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20分00秒;

2024-I011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25分00秒;

2024-I012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30分00秒;

2024-I013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35分00秒;

2024-I014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40分00秒;

2024-I015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45分00秒;

2024-I016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50分00秒;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43-* 联系人:胡先生、泥先生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43-* 联系人:贾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43—* 联系人:贾女士

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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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面积(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增加幅度(万元)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I007

*GB00009W*

湖滨镇兴滨二路以南、新博临路以东、兴滨一路以北

仓储用地

50

25860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小于20%

39

650

650

2024-I008

*GB00026W*

兴福镇汾王村西南、曹纯路以北、博临路以东、汾王路以南

其他商服用地

40

2813

不大于2.0

不大于50%

不小于20%

4

253

253

2024-I009

*GB00019W*

博兴化工园区京一路以东、兴博七路以北、兴博八路以南

工业用地

50

3261

不小于0.6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

293

293

2024-I010

*GB00025W*

博兴化工园区兴博十一路以南、兴业十路以东、京四路以西

管道运输用地

50

7892

不小于0.6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12

788

788

2024-I011

*GB00156W*

兴博四路以南,兴业四路以东、益民燃气以西

工业用地

50

2286

不小于1.0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3

190

190

2024-I012

*GB00018W*

兴博四路以南,兴业四路以东、益民燃气以西

工业用地

50

4452

不小于1.0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7

374

374

2024-I013

*GB00037W*

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五路以南,新博路以东

仓储用地

先租后让5+45年

*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170

3206

361

2024-I014

*GB00044W*

博兴化工园片区南部街区兴博九路以北,兴业十一路以西

工业用地

先租后让5+45年

*

不小于0.6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263.0

4961

559

2024-I015

*GB00011W*

兴福镇北外环路以北,钢铁一路以西、工业一路以南、规划街坊支路以东

仓储用地

50

30164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45.0

1551

1551

2024-I016

*GB00012W*

兴福镇北外环路以北,钢铁一路以西、工业一路以南、规划街坊支路以东

仓储用地

50

754

不小于0.5

不小于35%

不大于20%

1.0

39

39

其他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024-I007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农产品智能物联冷链仓储、交易及配送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湖滨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08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

2024-I009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15万吨/年有机胺类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0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不包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价格。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1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年产2000吨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2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年产2000吨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2024-I013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物流智慧园区及产教融合基地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关于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博发〔2020〕10号)、《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本地块采用先租后让供地方式,租期5年,协议出让45年,总租金361万元,协议出让起始价2845万元。

2024-I014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12000吨/年新型绿色高端原药一期(含2000吨/年茚虫威原药及配套等)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关于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博发〔2020〕10号)、《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略) 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本地块采用先租后让供地方式,租期5年,协议出让45年,总租金559万元,协议出让起始价4402万元。

2024-I015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博兴县南部仓储物流重点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 (略)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成交价不含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兴福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该地块有220kv高压线东西横跨,竞得人需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2024-I016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须建设博兴县南部仓储物流重点项目。成交价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该地块有220kv高压线东西横跨,竞得人需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 (略) 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室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1日16时30分00秒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6时30分00秒。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2024-I007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05分00秒;

2024-I008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10分00秒;

2024-I009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15分00秒;

2024-I010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20分00秒;

2024-I011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25分00秒;

2024-I012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30分00秒;

2024-I013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35分00秒;

2024-I014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40分00秒;

2024-I015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45分00秒;

2024-I016地块: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日9时50分00秒;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43-* 联系人:胡先生、泥先生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43-* 联系人:贾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43—* 联系人:贾女士

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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