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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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土储告字〔2024〕4号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腾土储告字〔2024〕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限高(米)

其他

TCBH2024-003

(略) 北海镇盈河社区

2022

其他商服用地

?50

?1.2

?20

≤15

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北海镇TCBH2024-003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4〕5号)

40

128

1

30


TCTY2024-005

(略) 腾越街道玉璧社区

25697

旅馆用地

?50

?1.2

?20

≤15

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腾越街道TCTY2024-005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4〕7号)

40

1620

10

3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9时0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确定出让相关约定事项、组织办理出让相关手续并签署土地出让相关确认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下列时限缴纳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两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六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成交价款在10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一年内缴清剩余部分。在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拍卖成交价中。

(七)本次拍卖接受联合申请,但由于受交易系统限制,无法共同办理电子CA,报名前联合体各方应充分协商,并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在报名时与相关资料一并上传系统),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明确其中一方为代表,办理用于交易的电子CA证书,竞得土地后共同与出让实施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协议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八)详细约定事项见《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土储告字〔2024〕4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 (略) 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华茂小区7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出让手续)、0875-*(收退款)

开户单位: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 (略)

银行账号:2300 0127 5143 3012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腾土储告字〔2024〕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限高(米)

其他

TCBH2024-003

(略) 北海镇盈河社区

2022

其他商服用地

?50

?1.2

?20

≤15

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北海镇TCBH2024-003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4〕5号)

40

128

1

30


TCTY2024-005

(略) 腾越街道玉璧社区

25697

旅馆用地

?50

?1.2

?20

≤15

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腾越街道TCTY2024-005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4〕7号)

40

1620

10

3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9时00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确定出让相关约定事项、组织办理出让相关手续并签署土地出让相关确认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下列时限缴纳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两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六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成交价款在10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一年内缴清剩余部分。在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拍卖成交价中。

(七)本次拍卖接受联合申请,但由于受交易系统限制,无法共同办理电子CA,报名前联合体各方应充分协商,并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在报名时与相关资料一并上传系统),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明确其中一方为代表,办理用于交易的电子CA证书,竞得土地后共同与出让实施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协议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八)详细约定事项见《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土储告字〔2024〕4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 (略) 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华茂小区7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出让手续)、0875-*(收退款)

开户单位: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 (略)

银行账号:2300 0127 5143 3012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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