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灌装设备一批
液化石油气储灌装设备一批
【发稿时间 :2024-03-05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4008 | 转让底价 | 18.3300万元 |
项目名称 | 液化石油气储灌装设备一批 | ||
挂牌日期 | 2024-03-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闲置 | |||
其他情况说明 | 本次转让 (略) 人民政府机关液化气站拟处置的液化石油气储灌装设备一批。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05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交割,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 2.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 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展示地点: (略) 螺山镇新联村通湖大道(葛 (略) 旁);联系人:胡学兵;联系方式:*。 5. 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拆除、装载、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 受让方在标的拆除、装载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安全作业。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受让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清场工作,超过约定时间滞留转让方场地的受让方所有资产均视为受让方放弃,转让方有权处置。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4、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方可入场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须在进场交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转移及清场等工作。 5、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安排和指挥,安全、及时地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及转移工作。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踏勘说明 | 踏勘地点: (略) 螺山镇新联村通湖大道(葛 (略) 旁)。联系人:胡学兵,*。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人民政府机关液化气站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略) 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2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洪量信评报字〔2024〕第02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8.3300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实物资产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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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03-05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4008 | 转让底价 | 18.3300万元 |
项目名称 | 液化石油气储灌装设备一批 | ||
挂牌日期 | 2024-03-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闲置 | |||
其他情况说明 | 本次转让 (略) 人民政府机关液化气站拟处置的液化石油气储灌装设备一批。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05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交割,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 2.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 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展示地点: (略) 螺山镇新联村通湖大道(葛 (略) 旁);联系人:胡学兵;联系方式:*。 5. 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拆除、装载、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 受让方在标的拆除、装载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安全作业。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受让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清场工作,超过约定时间滞留转让方场地的受让方所有资产均视为受让方放弃,转让方有权处置。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4、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方可入场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须在进场交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转移及清场等工作。 5、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安排和指挥,安全、及时地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及转移工作。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踏勘说明 | 踏勘地点: (略) 螺山镇新联村通湖大道(葛 (略) 旁)。联系人:胡学兵,*。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人民政府机关液化气站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略) 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2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洪量信评报字〔2024〕第02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8.3300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实物资产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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