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设施及林木资产处置项目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设施及林木资产处置项目
【发稿时间 :2024-03-05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4009 | 转让底价 | 9.4278万元 |
项目名称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设施及林木资产处置项目 | ||
挂牌日期 | 2024-03-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新江口街道永兴大道西侧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其他情况说明 | 标的待拆除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2636.49㎡,具体为:A栋厂房,2015年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29.38㎡;B栋厂房,2015年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29.38㎡;卫生间,2015年建,简易结构,建筑面积8.49㎡;杂物间,2014年建,砖木结构,34.68㎡;施工用房,2014年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54.06㎡,施工办公用房,2014年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62.50㎡,彩钢棚设备间,2021年建,简易结构,建筑面积18㎡。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27项,设备设施共计15项,林木资产共计5项。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05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交割,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 3. 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 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拆除、装载、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 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买受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并清场,拆除后的建筑废渣全部清运,对场地进行平整。 8. 本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按合同要求安全完成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清场工作,且无其它违约情形,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本项目进行详尽调查,具备项目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运输能力和建筑废渣堆场等条件,若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建筑物和清场平整,转让方按逾期每天2500元的标准扣减履约保证金。 10.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和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设备设施和林木清单详见评估明细表。请点击下方附件链接下载查看清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四)受让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后,方可办理入场交接手续,并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拆除、装卸、转移及清场等工作。 (五)转让标的的拆除转移工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安排和指挥,安全、及时地完成对转让标的的清点、拆除、装卸及转移工作,并承担上述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方予以配合。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提交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踏勘地点: (略) 新江口街道永兴大道西侧;联系人:李大勇;联系方式:*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教育局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永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永德源评字[2024]第006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9.4278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设备和林木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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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03-05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4009 | 转让底价 | 9.4278万元 |
项目名称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设施及林木资产处置项目 | ||
挂牌日期 | 2024-03-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新江口街道永兴大道西侧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其他情况说明 | 标的待拆除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2636.49㎡,具体为:A栋厂房,2015年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29.38㎡;B栋厂房,2015年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29.38㎡;卫生间,2015年建,简易结构,建筑面积8.49㎡;杂物间,2014年建,砖木结构,34.68㎡;施工用房,2014年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54.06㎡,施工办公用房,2014年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62.50㎡,彩钢棚设备间,2021年建,简易结构,建筑面积18㎡。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27项,设备设施共计15项,林木资产共计5项。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05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交割,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 3. 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 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拆除、装载、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 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买受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并清场,拆除后的建筑废渣全部清运,对场地进行平整。 8. 本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按合同要求安全完成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清场工作,且无其它违约情形,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本项目进行详尽调查,具备项目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运输能力和建筑废渣堆场等条件,若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建筑物和清场平整,转让方按逾期每天2500元的标准扣减履约保证金。 10.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和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设备设施和林木清单详见评估明细表。请点击下方附件链接下载查看清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四)受让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后,方可办理入场交接手续,并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拆除、装卸、转移及清场等工作。 (五)转让标的的拆除转移工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安排和指挥,安全、及时地完成对转让标的的清点、拆除、装卸及转移工作,并承担上述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方予以配合。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提交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踏勘地点: (略) 新江口街道永兴大道西侧;联系人:李大勇;联系方式:*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教育局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永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永德源评字[2024]第006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9.4278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设备和林木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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