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霍自然挂告字〔2024〕G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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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霍自然挂告字〔2024〕G001号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霍自然挂告字〔2024〕G0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用地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土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土地

价格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3-024

(略) 双成土 (略) 粉煤灰中转站南侧

4500

仓储用地

大于等于0.6

大于等于40%

小于等于20%

50

45

45

0.4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不受理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于2024年3月6日8:30时至2024年3月26日24:00时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公告。

五、申请人于2024年3月27日8:30时至2024年4月8日17:30时,使用数字证书(CA)锁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内提交申请,凡报名参加竞买者需交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7: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将在2024年4月8日17:30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挂牌时间:2024年3月27日8:30时至2024年4月9日10:00时的工作时间。(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CA数字证书认证的竞买申请人,均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确认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对相应宗地提出竞买申请、缴纳保证金、网上竞买报价,以网上办理成功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的方式进行。挂牌截止,系统将自动进入3分钟询问期,询问有效用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顺延4分钟,直到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管理员对预竞得人资格进行确认,资格合格,系统自动发布《成交通知书》(具体操作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程序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

(六)该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 (略) 场网:http://**

2.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3.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出让交易系统:

http://**:8090/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七)挂牌竞得人在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 (略) 自然资源局将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如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 (略) 自然资源局将依法收回挂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八)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

联系电话:0475-*

联 系 人:周航旭

2024年3月5日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霍自然挂告字〔2024〕G0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用地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土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土地

价格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3-024

(略) 双成土 (略) 粉煤灰中转站南侧

4500

仓储用地

大于等于0.6

大于等于40%

小于等于20%

50

45

45

0.4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不受理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于2024年3月6日8:30时至2024年3月26日24:00时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公告。

五、申请人于2024年3月27日8:30时至2024年4月8日17:30时,使用数字证书(CA)锁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内提交申请,凡报名参加竞买者需交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7: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将在2024年4月8日17:30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挂牌时间:2024年3月27日8:30时至2024年4月9日10:00时的工作时间。(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CA数字证书认证的竞买申请人,均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确认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对相应宗地提出竞买申请、缴纳保证金、网上竞买报价,以网上办理成功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的方式进行。挂牌截止,系统将自动进入3分钟询问期,询问有效用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任一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顺延4分钟,直到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结束,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管理员对预竞得人资格进行确认,资格合格,系统自动发布《成交通知书》(具体操作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程序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

(六)该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 (略) 场网:http://**

2.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3.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出让交易系统:

http://**:8090/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七)挂牌竞得人在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 (略) 自然资源局将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如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 (略) 自然资源局将依法收回挂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八)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分中心

联系电话:0475-*

联 系 人:周航旭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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