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交易公告
三亚市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03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3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底价(元/年) | ||||||
1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土地使用权面积4050.21㎡;房屋建筑面积2313.02㎡ | 1,200,000 | 710,559.74 | 711,000.00 | |||||
租赁期限 | 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2年起至第5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第6年以后(含)维持不变。 | |||||||
租金支付 | 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1,000,000 | |||||||
标的状态 | 不定期租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房屋现状 | 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位于“两河三桥”地带,背靠三亚河,正临临春河,景色怡人;毗邻三亚地标建筑“美丽之冠”,酒店可远眺美丽之冠全貌,亦可远观三亚临春岭公园。周边商场众多,可步行至三亚蓝海购物广场,靠近三亚商品街,可步行至商品街品尝各地特色美食。东临临春河路,周边道路纵横交错,道路通达度较优。出门即达公交车站,有微 1、微 2、4 路、7 路、9路、11 路、12 路、40 路、42 路等 7 条公交线路通过,公交便捷度高。距离三亚凤凰机场约 14 公里、距离三亚火车站约 6.6 公里。紧靠临春河,与白鹭公园隔河相望,环境及景观条件较好。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酒店经营等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成交后,海 (略) 向承租方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由海 (略) 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原则上为双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后30天内完成清场,即新租户的起租日期为双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后的第31天,具体以招租方告知承租方进场时间为准。如招租方因原承租人清退、标的清场等原因影响新租户租赁,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招租方负责。如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则没有清场过渡期。 4.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5.如是非原承租人的承租方竞得该项目,其无需承担原承租方在酒店经营过程中已发生的装修等所产生的费用。 6.该酒店资产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因外立面、防水、管线、门窗等维修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该标的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则须依法批准后方可经营。 8.若承租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导致出租资产权益损失的,承租方应向招租方赔偿对应损失,同时由承租方承担该事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损坏、法律诉讼、第三方赔偿等)。 9.租赁期内,因政府或政策征收取得的补偿款全部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 10.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招租方和施工方及有关部门等单位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可自行处置所投入的可移动资产(家具、家电、设备),其余投入所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体等均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能擅自拆除,招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或赔偿。 12.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租方未按约定全额支付租金且逾期超过30天,在招租方书面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送达、公示等方式)承租方后仍未履约的,招租方有权无条件且无偿单方解除合同。 14.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招租方不退还押金和当年租金。 15.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并承担租赁期间因标的资产损坏所造成的赔偿后,招租方无息返还押金。 16.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招租方资产权益可能受到损失时,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的解除《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招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解除,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分、转租或整体转租、出借。 18.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19.招租方对标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L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张全忠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党委会纪要、总办会纪要、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产〔2024〕19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详见上表),报名截止之日17:00前应缴纳至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可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没收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竞价后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4、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 | |||||||||
报名时间 |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8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3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3月4日9:00 | 3月19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03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3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底价(元/年) | ||||||
1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土地使用权面积4050.21㎡;房屋建筑面积2313.02㎡ | 1,200,000 | 710,559.74 | 711,000.00 | |||||
租赁期限 | 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2年起至第5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第6年以后(含)维持不变。 | |||||||
租金支付 | 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1,000,000 | |||||||
标的状态 | 不定期租赁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房屋现状 | 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位于“两河三桥”地带,背靠三亚河,正临临春河,景色怡人;毗邻三亚地标建筑“美丽之冠”,酒店可远眺美丽之冠全貌,亦可远观三亚临春岭公园。周边商场众多,可步行至三亚蓝海购物广场,靠近三亚商品街,可步行至商品街品尝各地特色美食。东临临春河路,周边道路纵横交错,道路通达度较优。出门即达公交车站,有微 1、微 2、4 路、7 路、9路、11 路、12 路、40 路、42 路等 7 条公交线路通过,公交便捷度高。距离三亚凤凰机场约 14 公里、距离三亚火车站约 6.6 公里。紧靠临春河,与白鹭公园隔河相望,环境及景观条件较好。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酒店经营等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成交后,海 (略) 向承租方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由海 (略) 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原则上为双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后30天内完成清场,即新租户的起租日期为双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后的第31天,具体以招租方告知承租方进场时间为准。如招租方因原承租人清退、标的清场等原因影响新租户租赁,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招租方负责。如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则没有清场过渡期。 4.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5.如是非原承租人的承租方竞得该项目,其无需承担原承租方在酒店经营过程中已发生的装修等所产生的费用。 6.该酒店资产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因外立面、防水、管线、门窗等维修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该标的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则须依法批准后方可经营。 8.若承租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导致出租资产权益损失的,承租方应向招租方赔偿对应损失,同时由承租方承担该事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损坏、法律诉讼、第三方赔偿等)。 9.租赁期内,因政府或政策征收取得的补偿款全部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 10.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招租方和施工方及有关部门等单位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可自行处置所投入的可移动资产(家具、家电、设备),其余投入所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体等均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能擅自拆除,招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或赔偿。 12.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租方未按约定全额支付租金且逾期超过30天,在招租方书面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送达、公示等方式)承租方后仍未履约的,招租方有权无条件且无偿单方解除合同。 14.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招租方不退还押金和当年租金。 15.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并承担租赁期间因标的资产损坏所造成的赔偿后,招租方无息返还押金。 16.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招租方资产权益可能受到损失时,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的解除《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招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解除,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分、转租或整体转租、出借。 18.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19.招租方对标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L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张全忠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党委会纪要、总办会纪要、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产〔2024〕19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详见上表),报名截止之日17:00前应缴纳至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可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没收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竞价后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4、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 | |||||||||
报名时间 |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8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3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河东区临春河路199号祥和竹苑B幢三亚祥和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3月4日9:00 | 3月19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三亚祥和酒店(祥和竹苑B幢资产)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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