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西路199号长河大厦301房屋1楼、3-6楼
江阳西路199号长河大厦301房屋1楼、3-6楼
乡镇(街道) | 扬子津街道 | 村(社区) | 长鑫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3-05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商铺 | ||
交易面积 | 316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江阳西路199号长河大厦301房屋(1楼、3-6楼) (略) 开发 (略) 199号长河大厦,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经股民代表同意 (略) 进行招租。 | ||
项目位置 | (略) 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 | ||
项目四至 | 东至: (略) ,南至: (略) ,西至: (略) 北至: (略)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 (略) ”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到现场进行线上交易。2、意向承租人应了解并符合招租单位所提出的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3、意向承租人现场报名时需现场向转让方缴纳报名保证金*元,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4、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5、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确保无纠纷。6、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人必须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3)此次招租使用用途仅限于酒店宾馆行业,不允许废品回收、加工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业。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4)承租人应具备酒店宾馆行业的经营经验,了解并熟 (略) 场状况、运营模式和管理要求,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具备合法经营酒店宾馆的资格和能力。(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6)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7)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8)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9)承租人承诺因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项目审查表 | 微信图片_*.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微信图片_*.jpg |
所有权人 | (略) 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03-05 10:54至2024-03-12 10:54 | ||
报名地点 | 扬子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3-12 10:54 | ||
交易时间 | 2024-03-19 15:00 | ||
交易地点 | 扬子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江阳西路199号长河大厦301房屋(1楼、3-6楼) (略) 开发 (略) 199号长河大厦,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经股民代表同意 (略) 进行招租。 | ||
交易面积 | 3160.0000平方米 |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崇俊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王悦 | 联系电话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扬子津街道 | 村(社区) | 长鑫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3-05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商铺 | ||
交易面积 | 316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江阳西路199号长河大厦301房屋(1楼、3-6楼) (略) 开发 (略) 199号长河大厦,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经股民代表同意 (略) 进行招租。 | ||
项目位置 | (略) 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 | ||
项目四至 | 东至: (略) ,南至: (略) ,西至: (略) 北至: (略)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 (略) ”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到现场进行线上交易。2、意向承租人应了解并符合招租单位所提出的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3、意向承租人现场报名时需现场向转让方缴纳报名保证金*元,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个人报名的,应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4、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5、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确保无纠纷。6、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人必须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3)此次招租使用用途仅限于酒店宾馆行业,不允许废品回收、加工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业。必须符合 (略) 城市管理要求。(4)承租人应具备酒店宾馆行业的经营经验,了解并熟 (略) 场状况、运营模式和管理要求,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具备合法经营酒店宾馆的资格和能力。(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6)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7)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8)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9)承租人承诺因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10)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项目审查表 | 微信图片_*.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微信图片_*.jpg |
所有权人 | (略) 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03-05 10:54至2024-03-12 10:54 | ||
报名地点 | 扬子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3-12 10:54 | ||
交易时间 | 2024-03-19 15:00 | ||
交易地点 | 扬子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江阳西路199号长河大厦301房屋(1楼、3-6楼) (略) 开发 (略) 199号长河大厦,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经股民代表同意 (略) 进行招租。 | ||
交易面积 | 3160.0000平方米 |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扬子津街道长鑫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崇俊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王悦 | 联系电话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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