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2-002B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协议出让公示日期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9日。公示期间仅北京天宇天 (略) 提出申请,且该单 (略) 盛世 (略) 资格审查。2024年3月4日, (略) 盛世 (略) 与北京天宇天 (略) 签订了《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现将意向书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向书内容
项目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B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项目
拟用地者:北京天宇天 (略)
宗地位置:大兴区西红门镇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F81(集体产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容积率:2.0
出让年限:40年
土地使用条件:(一)本项目需严 (略) 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管理;(二)年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元;(三)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公顷;(四)项目建设期不超过三年,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在大兴区西红门镇完成注册和税务登记;(五)受让人及关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统计登记)注册或迁址至大兴区,且在大兴区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
出让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整(¥*.0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亿*仟*佰**万元整。(¥*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5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6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向用地者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意向书》到发改、规自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单位地址:大兴区 (略) 1号
联系人:夏盛来
联系电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3月12日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2-002B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协议出让公示日期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9日。公示期间仅北京天宇天 (略) 提出申请,且该单 (略) 盛世 (略) 资格审查。2024年3月4日, (略) 盛世 (略) 与北京天宇天 (略) 签订了《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现将意向书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向书内容
项目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2-002B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项目
拟用地者:北京天宇天 (略)
宗地位置:大兴区西红门镇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F81(集体产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容积率:2.0
出让年限:40年
土地使用条件:(一)本项目需严 (略) 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管理;(二)年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元;(三)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公顷;(四)项目建设期不超过三年,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在大兴区西红门镇完成注册和税务登记;(五)受让人及关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统计登记)注册或迁址至大兴区,且在大兴区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
出让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整(¥*.0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亿*仟*佰**万元整。(¥*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5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6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向用地者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意向书》到发改、规自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单位地址:大兴区 (略) 1号
联系人:夏盛来
联系电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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