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整体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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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ZJGC* 产权子类型 在建工程
挂牌起始日期 **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4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略) 东审 (略)
转让底价(元)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安培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略) (略) 所有,根据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提供信息: (略) 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位于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A-01-03地块,土地面积30964.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

2、此次转让在建工程为整体外包,前期工程款已全部结清,现处于闲置状态,在**日前产生的一切欠费均由转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涉 (略) (略) 技术中心(面积2108.65平方米,土建3层),围墙、地基等(详见附件清单)。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和土地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5、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资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结算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所有权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及登记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6、工程交付前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工程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 (略) 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

勘验时间:项目期内工作日(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安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00: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0:0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pdf

(略) 和兴利项目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安培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
其 他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ZJGC* 产权子类型 在建工程
挂牌起始日期 **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4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略) 东审 (略)
转让底价(元)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安培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略) (略) 所有,根据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提供信息: (略) 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位于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A-01-03地块,土地面积30964.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

2、此次转让在建工程为整体外包,前期工程款已全部结清,现处于闲置状态,在**日前产生的一切欠费均由转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涉 (略) (略) 技术中心(面积2108.65平方米,土建3层),围墙、地基等(详见附件清单)。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和土地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5、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资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结算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所有权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及登记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6、工程交付前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工程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 (略) 和兴利食品保税加工及仓储项目

勘验时间:项目期内工作日(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安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00: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0:0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pdf

(略) 和兴利项目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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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安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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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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