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自告字第07号出让公告
涿自告字第07号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涿自告字【2024】第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编号为2023-68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用途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格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米) | |||||||
2023-68 |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 | 二类居住用地 | 1435.16 | >1.0 ≤3.0 | ≤25% | ≥35% | ≤60 | 70 | 646 | 130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移交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承建【2019】18号)和《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 (略) 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全面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1】48号)的 (略) 相关规定执行。
4.严 (略) 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对该区域提出的其他规划条件要求。
5.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1 (略) (略) 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11日, (略) (略) 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6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4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略) (略) 。地块拍卖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
七、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土地交易窗口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拍卖机构: (略)
地 址: (略) 鼓楼大街80号华信楼
联 系 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2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涿自告字【2024】第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编号为2023-68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用途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格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米) | |||||||
2023-68 |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 | 二类居住用地 | 1435.16 | >1.0 ≤3.0 | ≤25% | ≥35% | ≤60 | 70 | 646 | 130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移交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承建【2019】18号)和《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 (略) 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全面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1】48号)的 (略) 相关规定执行。
4.严 (略) 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对该区域提出的其他规划条件要求。
5.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1 (略) (略) 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11日, (略) (略) 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6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4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略) (略) 。地块拍卖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
七、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土地交易窗口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拍卖机构: (略)
地 址: (略) 鼓楼大街80号华信楼
联 系 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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