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自然资规告字号
郎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3-6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23-63 | 郎步街道党校北侧 | *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5 | ≤26% | ≥30% | 70 | * | 5320 |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2024年4月10日16时。
经审查,在2024年4月10日17 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届时,该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18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4月11日10时;
转为挂牌时间:2024年4月11日11时- 2024年4月22日16时。
地点: (略)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50%的缴纳方式: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可选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选择在成交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关于新建人防工程。根据宣政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平 (略) (略) 交汇处 )
联系方式:张先生0563-* *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 (略) 郎溪支行
账 号:*1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 (略)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3月22日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3-6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23-63 | 郎步街道党校北侧 | *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5 | ≤26% | ≥30% | 70 | * | 5320 |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2024年4月10日16时。
经审查,在2024年4月10日17 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届时,该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18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4月11日10时;
转为挂牌时间:2024年4月11日11时- 2024年4月22日16时。
地点: (略)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50%的缴纳方式: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可选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选择在成交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关于新建人防工程。根据宣政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平 (略) (略) 交汇处 )
联系方式:张先生0563-* *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 (略) 郎溪支行
账 号:*1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 (略)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3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