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微山湖医院有限公司转让车辆一辆交易公告
微山县微山湖医院有限公司转让车辆一辆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JWZC[2024]005-1 | ||
项目名称 | 微山 (略) 转让车辆一辆 | ||
出让方全称 | 微山 (略) | ||
挂牌价格 | 19.*元 | ||
挂牌期限 | 2024.3.27—2024.4.10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20.*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1月1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创德[2024]评报字第J1002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微山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股东会决议(2024年1月12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齐鲁 (略) 派出微山 (略) 产权代表一般事项报告书(2024年1月8日) | ||
评估备案部门 | 齐鲁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微山县昭阳街道微山湖大道118号 | ||
标的简介 | 1、本项目转让资产为微山 (略) 所属车辆1台. 奥迪WAURGB4H,购置于2014年1月,车辆牌号:鲁HAT97Y;证载所有人:微山 (略) ;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公里。挂牌价格19.*元。 被评估车辆截至评估基准日均保养状态较好;发动机运转正常;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外观及内饰保养较好;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较好,车辆整体较好。 2、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详情可参考:车辆明细表.rar 其他事项详见鲁创德[2024]评报字第J1002号。 车辆查勘联系人:李振星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须交纳购买保证金*元,项目报名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车辆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4、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车辆情况。 5、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 6、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7、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10天内过户完毕。 8、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1个周期。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朱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4]005-1 | ||
项目名称 | 微山 (略) 转让车辆一辆 | ||
出让方全称 | 微山 (略) | ||
挂牌价格 | 19.*元 | ||
挂牌期限 | 2024.3.27—2024.4.10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20.*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1月1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创德[2024]评报字第J1002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微山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股东会决议(2024年1月12日)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齐鲁 (略) 派出微山 (略) 产权代表一般事项报告书(2024年1月8日) | ||
评估备案部门 | 齐鲁 (略) | ||
标的所在地 | (略) 微山县昭阳街道微山湖大道118号 | ||
标的简介 | 1、本项目转让资产为微山 (略) 所属车辆1台. 奥迪WAURGB4H,购置于2014年1月,车辆牌号:鲁HAT97Y;证载所有人:微山 (略) ;截至评估基准日行驶公里数为*公里。挂牌价格19.*元。 被评估车辆截至评估基准日均保养状态较好;发动机运转正常;车辆底盘良好无变形,外观及内饰保养较好;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较好,车辆整体较好。 2、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车辆维修、过户审验及其他各种费用,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交割、过户等手续,转让方进行配合。详情可参考:车辆明细表.rar 其他事项详见鲁创德[2024]评报字第J1002号。 车辆查勘联系人:李振星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人须交纳购买保证金*元,项目报名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车辆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该资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4、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车辆情况。 5、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费用。 6、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7、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10天内过户完毕。 8、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1个周期。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朱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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