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北蔡社区编制单元2-01a街坊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老集镇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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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北蔡社区编制单元2-01a街坊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老集镇地块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4)第4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新区北蔡社区Z*编制单元2-01a街坊2-01a-11b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老集镇地块)

东至 (略) 、 (略) ,西至2-01a-11a地块,北至2-01a-12地块

三级

2.94

2.0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40平方米(不计容)的居委会设施,包括:居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40方米。这些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北蔡镇人民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50%。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除外)。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04月1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 (略) 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倪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4年03月27日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4)第4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新区北蔡社区Z*编制单元2-01a街坊2-01a-11b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老集镇地块)

东至 (略) 、 (略) ,西至2-01a-11a地块,北至2-01a-12地块

三级

2.94

2.0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40平方米(不计容)的居委会设施,包括:居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40方米。这些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北蔡镇人民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50%。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除外)。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04月1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 (略) 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倪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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