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阳市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 (略) 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 (略) 本级2024年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重点工程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实施, (略)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0.9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4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9.96公顷,住宅用地52.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9.58公顷,特殊用地11.93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略) 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3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单宗住宅开发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规定。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略) 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引导工业项目用地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提倡并推进建设标准化厂房。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实时监控等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新城、新市镇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用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产权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市本级 | 480.93 | 13.49 | 189.96 | 52.54 | 0 | 0 | 52.54 | 0 | 23.43 | 189.58 | 0 | 11.93 |
附件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市本级 | 52.54 | 52.54 | 0 | 52.54 | 0 | 0 | 0 | 0 |
附件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面积 |
1 | 十三号地ZD-22-137 | (略) 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 5.35 |
2 | 十三号地ZD-22-138 | (略) 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 10.65 |
3 | 十三号地ZD-22-139 | (略) 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 8.68 |
4 | 原肉食鸡加工厂地块 | 南环街以南, (略) 以东 | 1.33 |
5 | 十九局文化宫2期地块 | (略) , (略) | 0.32 |
6 | 魁星楼东侧地块 | 北至新运大街,南至护城河,西至魁星楼 | 2.00 |
7 | 商住开发项目(丰德园三角地) | 曙光镇杜家村 | 1.67 |
8 | 商住开发项目( (略) 西侧) | 曙光镇杜家村 | 1 |
9 | 站西5号地 | 南至林光街、 (略) | 2.5 |
10 | 晟雅格林西侧地块 | 东宁卫乡西八里 | 1.5 |
11 | 热源中心地块 | (略) 东 | 15.54 |
12 | 北工街北地块 | (略) 西、北工街北 | 2 |
合计 | 52.54 |
附件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面积 |
1 | 原市公安局东地块 | 中华大街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东 | 0.2 |
2 | 市机关幼儿园地块 | (略) 以西南, (略) 以东、浩瑀酒店以北 | 0.93 |
3 | 南环街良种场地块 | 北至南环街,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东至用地界线 | 0.3 |
4 | 青年湖项目 | 硝堡街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东、弘圣芝兰金苑以南 | 1.05 |
5 | 教委小区北地块 | (略) 以东, (略) 以西,八一街以南,三里街以北 | 0.09 |
6 | 张家花园地块 | 北至中华大街,南至四道街, (略) | 2.6 |
7 | 岭秀山科研创意产业园 | 汤河镇红穆村 | 2.3 |
8 | 信德化工总部 | 曙光镇小打白村 | 1.3 |
9 | 白*化影视城 | 曙光镇石场峪村 | 3.06 |
10 | 北方物流 | 曙光镇杨家花园村 | 0.5 |
11 | 辽阳久运通机动车综合服务产业园区项目 | 太子河区沙岭镇东干河村 | 1.16 |
合计 | 13.49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印发 |
主办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浩辰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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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现将《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 (略) 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 (略) 本级2024年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重点工程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实施, (略)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0.9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4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9.96公顷,住宅用地52.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9.58公顷,特殊用地11.93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略) 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3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单宗住宅开发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规定。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略) 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引导工业项目用地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提倡并推进建设标准化厂房。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实时监控等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新城、新市镇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用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产权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市本级 | 480.93 | 13.49 | 189.96 | 52.54 | 0 | 0 | 52.54 | 0 | 23.43 | 189.58 | 0 | 11.93 |
附件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市本级 | 52.54 | 52.54 | 0 | 52.54 | 0 | 0 | 0 | 0 |
附件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面积 |
1 | 十三号地ZD-22-137 | (略) 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 5.35 |
2 | 十三号地ZD-22-138 | (略) 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 10.65 |
3 | 十三号地ZD-22-139 | (略) 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 8.68 |
4 | 原肉食鸡加工厂地块 | 南环街以南, (略) 以东 | 1.33 |
5 | 十九局文化宫2期地块 | (略) , (略) | 0.32 |
6 | 魁星楼东侧地块 | 北至新运大街,南至护城河,西至魁星楼 | 2.00 |
7 | 商住开发项目(丰德园三角地) | 曙光镇杜家村 | 1.67 |
8 | 商住开发项目( (略) 西侧) | 曙光镇杜家村 | 1 |
9 | 站西5号地 | 南至林光街、 (略) | 2.5 |
10 | 晟雅格林西侧地块 | 东宁卫乡西八里 | 1.5 |
11 | 热源中心地块 | (略) 东 | 15.54 |
12 | 北工街北地块 | (略) 西、北工街北 | 2 |
合计 | 52.54 |
附件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面积 |
1 | 原市公安局东地块 | 中华大街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东 | 0.2 |
2 | 市机关幼儿园地块 | (略) 以西南, (略) 以东、浩瑀酒店以北 | 0.93 |
3 | 南环街良种场地块 | 北至南环街,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东至用地界线 | 0.3 |
4 | 青年湖项目 | 硝堡街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东、弘圣芝兰金苑以南 | 1.05 |
5 | 教委小区北地块 | (略) 以东, (略) 以西,八一街以南,三里街以北 | 0.09 |
6 | 张家花园地块 | 北至中华大街,南至四道街, (略) | 2.6 |
7 | 岭秀山科研创意产业园 | 汤河镇红穆村 | 2.3 |
8 | 信德化工总部 | 曙光镇小打白村 | 1.3 |
9 | 白*化影视城 | 曙光镇石场峪村 | 3.06 |
10 | 北方物流 | 曙光镇杨家花园村 | 0.5 |
11 | 辽阳久运通机动车综合服务产业园区项目 | 太子河区沙岭镇东干河村 | 1.16 |
合计 | 13.49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印发 |
主办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浩辰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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