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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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阳市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阳市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时间发布:** 09:07 阅读次数: 次 信息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文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 (略) 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 (略) 本级2024年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重点工程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实施, (略)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0.9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4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9.96公顷,住宅用地52.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9.58公顷,特殊用地11.93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略) 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3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单宗住宅开发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规定。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略) 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引导工业项目用地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提倡并推进建设标准化厂房。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实时监控等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新城、新市镇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产权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市本级

480.93

13.49

189.96

52.54

0

0

52.54

0

23.43

189.58

0

11.93

附件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市本级

52.54

52.54

0

52.54

0

0

0

0

附件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面积

1

十三号地ZD-22-137

民主路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5.35

2

十三号地ZD-22-138

民主路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10.65

3

十三号地ZD-22-139

民主路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8.68

4

原肉食鸡加工厂地块

南环街以南,南常路以东

1.33

5

十九局文化宫2期地块

北至胜利路,南至和平路

0.32

6

魁星楼东侧地块

北至新运大街,南至护城河,西至魁星楼

2.00

7

商住开发项目(丰德园三角地)

曙光镇杜家村

1.67

8

商住开发项目(健康路西侧)

曙光镇杜家村

1

9

站西5号地

南至林光街、西至铁西路

2.5

10

晟雅格林西侧地块

东宁卫乡西八里

1.5

11

热源中心地块

文圣路东

15.54

12

北工街北地块

文圣路西、北工街北

2

合计

52.54

附件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位置

面积

1

原市公安局东地块

中华大街以南,滨河路以西,民主路以东

0.2

2

市机关幼儿园地块

民主路以西南,解放路以东、浩瑀酒店以北

0.93

3

南环街良种场地块

北至南环街,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东至用地界线

0.3

4

青年湖项目

硝堡街以北、曙光路以西、滨河路以东、弘圣芝兰金苑以南

1.05

5

教委小区北地块

民主路以东,新华路以西,八一街以南,三里街以北

0.09

6

张家花园地块

北至中华大街,南至四道街,东至东兴路

2.6

7

岭秀山科研创意产业园

汤河镇红穆村

2.3

8

信德化工总部

曙光镇小打白村

1.3

9

白*化影视城

曙光镇石场峪村

3.06

10

北方物流

曙光镇杨家花园村

0.5

11

辽阳久运通机动车综合服务产业园区项目

太子河区沙岭镇东干河村

1.16

合计

13.49

(略) 自然资源局 **日印发

主办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浩辰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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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布:** 09:07 阅读次数: 次 信息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文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 (略) 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 (略) 本级2024年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重点工程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实施, (略)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0.9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4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9.96公顷,住宅用地52.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9.58公顷,特殊用地11.93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略) 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3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单宗住宅开发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规定。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略) 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引导工业项目用地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提倡并推进建设标准化厂房。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实时监控等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新城、新市镇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略)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产权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市本级

480.93

13.49

189.96

52.54

0

0

52.54

0

23.43

189.58

0

11.93

附件2

(略) 2 (略) 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市本级

52.54

52.54

0

52.54

0

0

0

0

附件3

(略) 2 (略) 本级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面积

1

十三号地ZD-22-137

民主路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5.35

2

十三号地ZD-22-138

民主路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10.65

3

十三号地ZD-22-139

民主路以西、南环街以北、望京花园以南

8.68

4

原肉食鸡加工厂地块

南环街以南,南常路以东

1.33

5

十九局文化宫2期地块

北至胜利路,南至和平路

0.32

6

魁星楼东侧地块

北至新运大街,南至护城河,西至魁星楼

2.00

7

商住开发项目(丰德园三角地)

曙光镇杜家村

1.67

8

商住开发项目(健康路西侧)

曙光镇杜家村

1

9

站西5号地

南至林光街、西至铁西路

2.5

10

晟雅格林西侧地块

东宁卫乡西八里

1.5

11

热源中心地块

文圣路东

15.54

12

北工街北地块

文圣路西、北工街北

2

合计

52.54

附件4

(略) 2 (略) 本级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表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位置

面积

1

原市公安局东地块

中华大街以南,滨河路以西,民主路以东

0.2

2

市机关幼儿园地块

民主路以西南,解放路以东、浩瑀酒店以北

0.93

3

南环街良种场地块

北至南环街,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东至用地界线

0.3

4

青年湖项目

硝堡街以北、曙光路以西、滨河路以东、弘圣芝兰金苑以南

1.05

5

教委小区北地块

民主路以东,新华路以西,八一街以南,三里街以北

0.09

6

张家花园地块

北至中华大街,南至四道街,东至东兴路

2.6

7

岭秀山科研创意产业园

汤河镇红穆村

2.3

8

信德化工总部

曙光镇小打白村

1.3

9

白*化影视城

曙光镇石场峪村

3.06

10

北方物流

曙光镇杨家花园村

0.5

11

辽阳久运通机动车综合服务产业园区项目

太子河区沙岭镇东干河村

1.16

合计

13.49

(略) 自然资源局 **日印发

主办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浩辰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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