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资土挂〔2024〕010号关于长公资土挂〔2024〕007号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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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资土挂〔2024〕010号关于长公资土挂〔2024〕007号公告的补充公告

关于【长公资土挂〔2024〕007号】公告的补充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4〕010号

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委托,2024年04月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吉林省公共 (略) (http://** )上发布了《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2024〕007号)。现依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2024年04月03日送达的《关于*GB*W*宗地发布补充公告的函》(长规自中韩函【2024】2号)的要求,现就原出让公告中内容补充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第八条第一款中“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 (略) 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修改为“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 (略) 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

二、原出让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原挂牌出让须知文件中对应的上述内容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发布挂牌出让须知文件。



特此公告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03日


关于*GB*W*宗地发布补充公告的函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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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公资土挂〔2024〕007号】公告的补充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4〕010号

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委托,2024年04月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吉林省公共 (略) (http://** )上发布了《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2024〕007号)。现依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2024年04月03日送达的《关于*GB*W*宗地发布补充公告的函》(长规自中韩函【2024】2号)的要求,现就原出让公告中内容补充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第八条第一款中“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 (略) 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修改为“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 (略) 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

二、原出让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原挂牌出让须知文件中对应的上述内容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发布挂牌出让须知文件。



特此公告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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