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漳自然资示字〔2024〕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4月3日拍卖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2023P14 | 地块位置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
土地面积(公顷) | 14.9828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受让单位 | 漳州龙 (略)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3P16 | 地块位置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6.3760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3P17 | 地块位置 | 靖圆大道以西、 (略) 以北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8262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受让单位 | 漳州九 (略)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龙文 (略) 13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6-*
联 系 人:陈女士、魏女士、林女士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漳自然资示字〔2024〕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4月3日拍卖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2023P14 | 地块位置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
土地面积(公顷) | 14.9828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受让单位 | 漳州龙 (略)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3P16 | 地块位置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6.3760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3P17 | 地块位置 | 靖圆大道以西、 (略) 以北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8262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受让单位 | 漳州九 (略)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略) 龙文 (略) 13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6-*
联 系 人:陈女士、魏女士、林女士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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