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LXGT[2024]11号 | (略) 西侧、子胥大道北侧 | 31.08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50 | 301 | 301 10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 (略) 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竞买人只允许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3日17时前 (略) 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4年4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 (略) 。挂牌时间:2024年4月24日8时至2024年5月6日17时。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须按照县经开区工业项目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此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三)该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应按照《关于推行项目前期联合介入“一单五清”模式的通知》(亳建审改办〔2023〕24号)及《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清单》的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四)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
(五)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六)土地交付: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交地时间以西潘楼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交地确认书为准。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八)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九)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人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2024年4月3日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LXGT[2024]11号 | (略) 西侧、子胥大道北侧 | 31.08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50 | 301 | 301 10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 (略) 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竞买人只允许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3日17时前 (略) 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4年4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 (略) 。挂牌时间:2024年4月24日8时至2024年5月6日17时。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须按照县经开区工业项目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此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三)该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应按照《关于推行项目前期联合介入“一单五清”模式的通知》(亳建审改办〔2023〕24号)及《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清单》的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四)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
(五)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六)土地交付: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交地时间以西潘楼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交地确认书为准。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八)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九)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人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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