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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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032号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政府储备地

2.政府储备地

3.程龙珠、周和妹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江东新区JDQB-B05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2181.62㎡,土地用途为公共交通场站和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占20%,零售商业用地占80%)。

2.该宗 (略) (略) 南侧(海口泰丰西海岸度假村产权式酒店项目)地下负一层,土地面积为5137.79㎡,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

3.该宗 (略) (略) 村委会,土地面积为*.75㎡,土地用途为养殖水面。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工作日)15: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2日16: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2日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政府储备地

2.政府储备地

3.程龙珠、周和妹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江东新区JDQB-B05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2181.62㎡,土地用途为公共交通场站和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占20%,零售商业用地占80%)。

2.该宗 (略) (略) 南侧(海口泰丰西海岸度假村产权式酒店项目)地下负一层,土地面积为5137.79㎡,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

3.该宗 (略) (略) 村委会,土地面积为*.75㎡,土地用途为养殖水面。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工作日)15: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2日16: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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