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盱眙县挂号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盱眙县挂号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盱眙县挂[2024]7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XGJ24005 | 枫杨大道东侧地块一 | 11576 |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22 | 30 ≤ 绿化率 | 70 | 330 | 1643 | 10 (万元) |
XGJ24006 | 枫杨大道东侧地块二 | 66853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0 | 30 ≤ 绿化率 | 70 | 1622 | 8103 | 1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XGJ24005;
报名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地块编号:XGJ24006;
报名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1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燕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17-*、0517-*
联系人:沈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盱眙县挂[2024]7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XGJ24005 | 枫杨大道东侧地块一 | 11576 |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2.3 | 建筑密度 ≤ 22 | 30 ≤ 绿化率 | 70 | 330 | 1643 | 10 (万元) |
XGJ24006 | 枫杨大道东侧地块二 | 66853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0 | 30 ≤ 绿化率 | 70 | 1622 | 8103 | 1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XGJ24005;
报名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地块编号:XGJ24006;
报名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1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燕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17-*、0517-*
联系人:沈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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