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街新北路以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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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街新北路以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公告

新河街新北路以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滨海新区更新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已由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招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

规模: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企业2021年至投标截止前两年的财务审核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房地产开发和运营经验;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违法用地等情况;

6.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需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

7. 具有较强投资能力,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及开发资金来源证明承诺书;

8. 业绩要求;投标单 (略) 更新实施主体经验,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第3、5、6、7、10、11项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书面承诺,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承诺的情况,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到202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 (略) 上报名获取文件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①投标人以邮件形式将拟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022-*)获取《投标申请人登记表》以及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信息;②获取汇款账户信息后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该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③汇款后投标人将《投标申请人登记表》以及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告知项目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告知投标人;⑤投标人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4. 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

七、其他

1. 报名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到202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http://**)。

5. 工期要求:签订《 (略) 更新项目开发协议书》之日起10年内完成全部地块的开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转为谈判方式,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7.1 投标报名单位仅为1家时,向唯一报名单位发出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组建谈判小组对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城市更新实施能力评估,重点对规划方案、社区商业策划方案、更新安置方案、政府收益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形成谈判报告,确定实施单位。

7.2 投标报名单位为2家时,向投标报名单位发出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组建谈判小组对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城市更新实施能力评估,重点对规划方案、社区商业策划方案、更新安置方案、政府收益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形成谈判报告,确定最优的 (略) 更新实施单位。

7.3 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投标报名单位均已购买招标文件,但开标时不足3家,参照第7.1及7.2相关内容,直接转为谈判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7.4 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投标报名单位均已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但在评标阶段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或综合得分60分以上的不足3家,参照7.1及7.2相关内容,直接转为谈判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司法、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滨海 (略) 251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沽街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9号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卓越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

联系人:董德顺、戚国营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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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街新北路以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滨海新区更新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已由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招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

规模: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 (略) (略) 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企业2021年至投标截止前两年的财务审核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房地产开发和运营经验;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违法用地等情况;

6.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需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

7. 具有较强投资能力,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及开发资金来源证明承诺书;

8. 业绩要求;投标单 (略) 更新实施主体经验,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第3、5、6、7、10、11项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书面承诺,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承诺的情况,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到202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 (略) 上报名获取文件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①投标人以邮件形式将拟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022-*)获取《投标申请人登记表》以及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信息;②获取汇款账户信息后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该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③汇款后投标人将《投标申请人登记表》以及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告知项目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告知投标人;⑤投标人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4. 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

七、其他

1. 报名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到202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http://**)。

5. 工期要求:签订《 (略) 更新项目开发协议书》之日起10年内完成全部地块的开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转为谈判方式,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7.1 投标报名单位仅为1家时,向唯一报名单位发出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组建谈判小组对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城市更新实施能力评估,重点对规划方案、社区商业策划方案、更新安置方案、政府收益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形成谈判报告,确定实施单位。

7.2 投标报名单位为2家时,向投标报名单位发出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并组建谈判小组对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城市更新实施能力评估,重点对规划方案、社区商业策划方案、更新安置方案、政府收益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形成谈判报告,确定最优的 (略) 更新实施单位。

7.3 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投标报名单位均已购买招标文件,但开标时不足3家,参照第7.1及7.2相关内容,直接转为谈判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7.4 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投标报名单位均已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但在评标阶段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或综合得分60分以上的不足3家,参照7.1及7.2相关内容,直接转为谈判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司法、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滨海 (略) 251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沽街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9号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卓越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

联系人:董德顺、戚国营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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