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国土挂告字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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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国土挂告字03号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鹤国土挂告字[2024]03号


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0-05-170

宗地面积(㎡)

42340.35

宗地坐落

容美镇唐家铺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物流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160

起始价(万元)

1600

加价幅度(万元)

10





挂牌开始时间

**日2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

**日9时0分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 (略) 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价

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网使用权上交易系统注册、完善竞买人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步骤为:

(一)办理湖北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 (略) (略) 民之家旁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718-*。

(二)注册完善资料。有意竞买者须在**日前,持CA证书登录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完善资料(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须持办理竞买人CA数字证书与竞买人开设的农行账号绑定业务后,通过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在**日16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日16时30分确认竞买资格。

(四)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出让金分期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齐出让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付清,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时间为**日8时30分,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日16时0分。

五、成交确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全程网上交易,设定有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果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廖先生)

开户单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鹤峰县支行

银行账号:*37(加上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合计27位)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0718-* 0718-* *(宋先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为征地补偿后现状出让,土地出让以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规划及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鹤国土挂告字[2024]03号


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0-05-170

宗地面积(㎡)

42340.35

宗地坐落

容美镇唐家铺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15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物流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160

起始价(万元)

1600

加价幅度(万元)

10





挂牌开始时间

**日2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

**日9时0分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 (略) 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价

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网使用权上交易系统注册、完善竞买人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步骤为:

(一)办理湖北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 (略) (略) 民之家旁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718-*。

(二)注册完善资料。有意竞买者须在**日前,持CA证书登录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完善资料(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须持办理竞买人CA数字证书与竞买人开设的农行账号绑定业务后,通过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在**日16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日16时30分确认竞买资格。

(四)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出让金分期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齐出让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付清,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时间为**日8时30分,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日16时0分。

五、成交确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全程网上交易,设定有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果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廖先生)

开户单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鹤峰县支行

银行账号:*37(加上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合计27位)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0718-* 0718-* *(宋先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为征地补偿后现状出让,土地出让以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规划及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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