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安市网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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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安市网挂号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网挂[2024]013号

  • (略) 人民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
    新城路东侧、新城花苑G区北侧
    18909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 ≤ 1.6建筑密度 ≤ 4515 ≤ 绿化率403001418.17510 (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 至**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 地块编号:*;

    • 报名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5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5时00分;

    • 挂牌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竞得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 (略) 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 (略) 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上湖创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 2.竞得人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5.该项目主要功能业态为:宾馆、超市、零售、餐饮、影院、金融服务等(宾馆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 6.该地块商业自持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0%,非自持部分须经上湖创新区备案后方可对外销售。 7.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向上湖创新区按成本价提供1500平方米商业用房(4000元/㎡)和10个地下停车位,商业用房位于沿南湖大道1-3层,每层面积约500平方米。 8.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9.本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 (略) 江海东路22号

    • 联系电话:0513-*

    •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日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网挂[2024]013号

  • (略) 人民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
    新城路东侧、新城花苑G区北侧
    18909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 ≤ 1.6建筑密度 ≤ 4515 ≤ 绿化率403001418.17510 (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 至**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 地块编号:*;

    • 报名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5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5时00分;

    • 挂牌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竞得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 (略) 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 (略) 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上湖创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 2.竞得人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5.该项目主要功能业态为:宾馆、超市、零售、餐饮、影院、金融服务等(宾馆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 6.该地块商业自持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0%,非自持部分须经上湖创新区备案后方可对外销售。 7.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向上湖创新区按成本价提供1500平方米商业用房(4000元/㎡)和10个地下停车位,商业用房位于沿南湖大道1-3层,每层面积约500平方米。 8.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9.本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 (略) 江海东路22号

    • 联系电话:0513-*

    •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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