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照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照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文件要求, (略) 实际,制定2024年度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略) 委“一条主线、三个导向、五种思维、六项机制”工作部署, (略) 委“项目突破年”活动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集中力量办大事”,对确定的各类重点项目,精准高效、节约集约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服务机制。深化“产业地图”、“一码管地”等系统应用,优化“标准地”供应,引导企业准确拿地用地,确保“拿地即开工”。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落实服务专员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空间和用地用林用矿等指标保障,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优化审批流程,创新供地方式。继续推进委托下放事项。把委托下放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审批环节能真正压减,切实方便企业、群众。 鼓励工业企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实现“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办证”。
(三) (略) 场,保持健康发展。 (略) (略) 场实际,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优化人才住房制度,多措并举,实现好地段土地与高价值住房的统一, (略) 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计划编制的情况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包括的 (略) 直、东港区、岚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莒县和五莲县的土地供应计划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92.9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70.6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8.57公顷;住宅用地250.6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6.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3.36公顷;特殊用地13.35公顷。
四、住宅用地计划编制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202 (略) 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50.64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28.5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22.11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 (略) 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直储备土地计划供应59.26公顷;东港区计划供应101.73公顷;岚山区计划供应25.59公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供应25.54公顷;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供应25.38公顷;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计划供应13.14公顷。
五、保障措施
(一)提前部署,确保供地合法性。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房屋拆迁和土地收回力度,提前做好土地储备。同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程序做好供地前期的土壤污染调查、文物调查等工作,确保供地的合法性。
(二)优选地块,实施精准供地。结合征迁进展、市场关注程度、需求差异等因素,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优先供应区位好、配套优、市场去化短的优质地块。对具备出让条件、位置优越的地块,拟定推介地块的规划红线、规划指标,对地块的发展要素、地块配套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推介。
(三)加强监管,提高供地质量。继续深化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提高项目引进、选址、征地、规划、供地的精准度,强化土地、规划融合机制。通过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机制,不断优化供地流程,推动更多高质量项目落地。
附件:1. (略) 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略) 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公顷 | ||||||||||||
单位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 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产权住宅 用地 | 租赁住宅 用地 | 其他住宅 用地 | |||||||||
市本级 | 992.90 | 70.63 | 248.57 | 250.64 | 228.53 | 0.00 | 22.11 | 76.36 | 333.36 | 0.00 | 13.35 | |
市 直 | 59.26 | 0.00 | 0.00 | 59.26 | 59.2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东 港 | 372.71 | 33.42 | 69.27 | 101.73 | 86.70 | 0.00 | 15.03 | 40.88 | 127.41 | 0.00 | 0.00 | |
岚 山 | 182.27 | 10.39 | 48.39 | 25.59 | 23.47 | 0.00 | 2.12 | 11.85 | 86.05 | 0.00 | 0.00 | |
经开区 | 198.02 | 8.81 | 106.91 | 25.54 | 23.76 | 0.00 | 1.79 | 8.50 | 47.97 | 0.00 | 0.00 | |
高新区 | 96.81 | 1.53 | 11.04 | 25.38 | 22.21 | 0.00 | 3.17 | 3.59 | 55.27 | 0.00 | 0.00 | |
山海天 | 84.12 | 16.49 | 12.95 | 13.14 | 13.14 | 0.00 | 0.00 | 11.53 | 16.65 | 0.00 | 13.35 |
日照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文件要求, (略) 实际,制定2024年度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略) 委“一条主线、三个导向、五种思维、六项机制”工作部署, (略) 委“项目突破年”活动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集中力量办大事”,对确定的各类重点项目,精准高效、节约集约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服务机制。深化“产业地图”、“一码管地”等系统应用,优化“标准地”供应,引导企业准确拿地用地,确保“拿地即开工”。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落实服务专员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空间和用地用林用矿等指标保障,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优化审批流程,创新供地方式。继续推进委托下放事项。把委托下放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审批环节能真正压减,切实方便企业、群众。 鼓励工业企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实现“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办证”。
(三) (略) 场,保持健康发展。 (略) (略) 场实际,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优化人才住房制度,多措并举,实现好地段土地与高价值住房的统一, (略) 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计划编制的情况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包括的 (略) 直、东港区、岚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莒县和五莲县的土地供应计划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92.9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70.6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8.57公顷;住宅用地250.6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6.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3.36公顷;特殊用地13.35公顷。
四、住宅用地计划编制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202 (略) 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50.64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28.53公顷,其他住宅用地22.11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 (略) 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直储备土地计划供应59.26公顷;东港区计划供应101.73公顷;岚山区计划供应25.59公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供应25.54公顷;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供应25.38公顷;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计划供应13.14公顷。
五、保障措施
(一)提前部署,确保供地合法性。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房屋拆迁和土地收回力度,提前做好土地储备。同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程序做好供地前期的土壤污染调查、文物调查等工作,确保供地的合法性。
(二)优选地块,实施精准供地。结合征迁进展、市场关注程度、需求差异等因素,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优先供应区位好、配套优、市场去化短的优质地块。对具备出让条件、位置优越的地块,拟定推介地块的规划红线、规划指标,对地块的发展要素、地块配套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推介。
(三)加强监管,提高供地质量。继续深化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提高项目引进、选址、征地、规划、供地的精准度,强化土地、规划融合机制。通过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机制,不断优化供地流程,推动更多高质量项目落地。
附件:1. (略) 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略) 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公顷 | ||||||||||||
单位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 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产权住宅 用地 | 租赁住宅 用地 | 其他住宅 用地 | |||||||||
市本级 | 992.90 | 70.63 | 248.57 | 250.64 | 228.53 | 0.00 | 22.11 | 76.36 | 333.36 | 0.00 | 13.35 | |
市 直 | 59.26 | 0.00 | 0.00 | 59.26 | 59.2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东 港 | 372.71 | 33.42 | 69.27 | 101.73 | 86.70 | 0.00 | 15.03 | 40.88 | 127.41 | 0.00 | 0.00 | |
岚 山 | 182.27 | 10.39 | 48.39 | 25.59 | 23.47 | 0.00 | 2.12 | 11.85 | 86.05 | 0.00 | 0.00 | |
经开区 | 198.02 | 8.81 | 106.91 | 25.54 | 23.76 | 0.00 | 1.79 | 8.50 | 47.97 | 0.00 | 0.00 | |
高新区 | 96.81 | 1.53 | 11.04 | 25.38 | 22.21 | 0.00 | 3.17 | 3.59 | 55.27 | 0.00 | 0.00 | |
山海天 | 84.12 | 16.49 | 12.95 | 13.14 | 13.14 | 0.00 | 0.00 | 11.53 | 16.65 | 0.00 | 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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