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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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霞自然资告字[2024] 拍1号

经霞浦县人民政府(霞政地[2024]15号)批准,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霞浦县2021-15号

宗地总面积:

*.9㎡(折31.245亩)

宗地坐落:

位于西汉大道西侧、 (略) 北侧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邻里商业)

保证金:

*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BA0023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或*元的整数倍

土地现状:

净地

备注:

其他具体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霞浦县2021-15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霞自然资〔2023〕213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竞买。

三、 本宗地采取“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最高总限价为*元(284.*元/亩)。在达到上限价*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达到稳控预案的启动条件时,若场上接受上限价格的竞买人超过2人以上(含2人),即转入摇号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5日到 (略) 或霞浦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5日到霞浦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时00分(银行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5月16日 10 时00分,在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社保 (略) 开标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特别约定:①竞得人需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安置房给县政府,县政府按照备案价格的70%回购,位置位于宗地南侧。②本项目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且预制率不低于15%。③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2、出让价款缴纳: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 (略) 135号2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

开户单位: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 4100 1001 0000 0119 50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霞浦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0 0901 0010 5388 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县支行

银行账号:4260 7323 663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350 1010 0100 2177 8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3500 1687 2070 5251 766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074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霞自然资告字[2024] 拍1号

经霞浦县人民政府(霞政地[2024]15号)批准,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霞浦县2021-15号

宗地总面积:

*.9㎡(折31.245亩)

宗地坐落:

位于西汉大道西侧、 (略) 北侧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邻里商业)

保证金:

*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BA0023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或*元的整数倍

土地现状:

净地

备注:

其他具体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霞浦县2021-15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霞自然资〔2023〕213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竞买。

三、 本宗地采取“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最高总限价为*元(284.*元/亩)。在达到上限价*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达到稳控预案的启动条件时,若场上接受上限价格的竞买人超过2人以上(含2人),即转入摇号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5日到 (略) 或霞浦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5日到霞浦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时00分(银行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5月16日 10 时00分,在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社保 (略) 开标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特别约定:①竞得人需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安置房给县政府,县政府按照备案价格的70%回购,位置位于宗地南侧。②本项目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且预制率不低于15%。③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2、出让价款缴纳: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 (略) 135号2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

开户单位: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 4100 1001 0000 0119 50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霞浦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0 0901 0010 5388 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县支行

银行账号:4260 7323 663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350 1010 0100 2177 8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3500 1687 2070 5251 766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1074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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