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略) 江南街道眉山社区3组、七里街道南池社区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0.0873公顷,其中农用地9.8705公顷(耕地6.2981公顷,园地0.2231公顷,林地3.0784公顷,草地0.1014公顷,其他农用地0.1695公顷),建设用地0.216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略) 江南街道眉山社区3组、七里街道南池社区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0.0873公顷,其中农用地9.8705公顷(耕地6.2981公顷,园地0.2231公顷,林地3.0784公顷,草地0.1014公顷,其他农用地0.1695公顷),建设用地0.216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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