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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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2024]11号)
临国土资告字[2024]11号 2024年04月24日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临漳县邺都工业园区马义 (略) 交叉口东南角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16日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特殊情况的按住建部门意见执行。 (四)幼儿园,建设单位必须在地块东北角配建一所四轨制幼儿园,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详见*-1号规划设计条件。(五)该地块为我县章里集镇(东屯、西屯、中屯)“三屯”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地块,项目约1.*平方米的建筑,建成后按3200元/平方米价格由政府团购用于居民回迁,具体位置由章里集镇政府指定。在建设防空地下室应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要求:在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图纸设计文件及报审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报建,电子报建材料满足《临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报建的通知》要求;和《河北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要求详见*-1号(编号:邯临规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六)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七)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八)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九)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十)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十一)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十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十三)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 (略) 西段北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慧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开户账号:**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漳县
出让公告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2024]11号)
临国土资告字[2024]11号 2024年04月24日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临漳县邺都工业园区马义 (略) 交叉口东南角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16日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特殊情况的按住建部门意见执行。 (四)幼儿园,建设单位必须在地块东北角配建一所四轨制幼儿园,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详见*-1号规划设计条件。(五)该地块为我县章里集镇(东屯、西屯、中屯)“三屯”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地块,项目约1.*平方米的建筑,建成后按3200元/平方米价格由政府团购用于居民回迁,具体位置由章里集镇政府指定。在建设防空地下室应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要求:在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图纸设计文件及报审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报建,电子报建材料满足《临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报建的通知》要求;和《河北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要求详见*-1号(编号:邯临规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六)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七)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八)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九)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十)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十一)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十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十三)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 (略) 西段北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慧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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