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棉花原种繁殖场土地发包拍卖交易公告
和县棉花原种繁殖场土地发包拍卖交易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2-2024-118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和县棉花原种繁殖场土地发包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1224.2680(10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5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6日11:0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1、一标段,出租面积约1009.6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2、二标段,出租面积约142.38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3、三标段,出租面积约75.46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6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4、四标段,出租面积约59.1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5、五标段,出租面积约175.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6、六标段,出租面积约87.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公告期 |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5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均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报名结束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承租权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承包土地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含稻虾综合种养),竞得人不得利用出租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由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搭建;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若竞得人利用该土地使用稻虾混养计划养殖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另竞得人须向委托人补缴50元/亩/年的水电费。 3、本次出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面积 (略) 及灌溉水系),若本次出租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超过0.5亩的,以重新测绘面积为准。面积误差在0.5亩以内的,以公告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或退租等理由。 4、承包费支付方式:10年承包费分为三期支付,首期承包费须在成交后5日内付清第1-3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期承包费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4-7年的租金;第三期承包费须在2030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8-10年租金。 5、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出租土地。 6、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7、承包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8、承包期,所有相关农业补贴、种粮补贴等,均按国家规定谁种粮谁受益,委托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0、出租土地的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30日17:30止。 2、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4、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自成交当日开始7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全额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须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原件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 5、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首期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10元/次,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竞价会将于2024年5月6日9:00, (略) 第二开标厅(和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出租,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且具备专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由委托人处置。 4、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5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相关成交手续履行竞得人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由委托人处置。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⑥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③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 (略) 401室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一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2、二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3、三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4、四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5、五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6、六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请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4月30日17:3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汇款请备注:标段编号,例如“一标段”)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和县农村 (略) 营业部 账号:**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17:3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和县农业农村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XP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戴进财 |
联系电话 | 0555-*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安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2-2024-118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和县棉花原种繁殖场土地发包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1224.2680(10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5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6日11:0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1、一标段,出租面积约1009.6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2、二标段,出租面积约142.38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3、三标段,出租面积约75.46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6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4、四标段,出租面积约59.1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5、五标段,出租面积约175.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6、六标段,出租面积约87.3亩,租赁期限10年,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起拍价8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公告期 |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5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均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报名结束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承租权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承包土地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含稻虾综合种养),竞得人不得利用出租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由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搭建;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若竞得人利用该土地使用稻虾混养计划养殖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另竞得人须向委托人补缴50元/亩/年的水电费。 3、本次出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面积 (略) 及灌溉水系),若本次出租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超过0.5亩的,以重新测绘面积为准。面积误差在0.5亩以内的,以公告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或退租等理由。 4、承包费支付方式:10年承包费分为三期支付,首期承包费须在成交后5日内付清第1-3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期承包费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4-7年的租金;第三期承包费须在2030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8-10年租金。 5、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出租土地。 6、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7、承包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8、承包期,所有相关农业补贴、种粮补贴等,均按国家规定谁种粮谁受益,委托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0、出租土地的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30日17:30止。 2、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4、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自成交当日开始7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全额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须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原件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 5、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首期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10元/次,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竞价会将于2024年5月6日9:00, (略) 第二开标厅(和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出租,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且具备专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由委托人处置。 4、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5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相关成交手续履行竞得人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由委托人处置。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⑥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③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 (略) 401室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一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2、二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3、三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4、四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5、五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6、六标段,竞买保证金*元。 请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4月30日17:3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汇款请备注:标段编号,例如“一标段”)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和县农村 (略) 营业部 账号:**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17:3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和县农业农村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XP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戴进财 |
联系电话 | 0555-*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安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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