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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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4〕15号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澄海区文冠路南侧、怀汉路东侧地块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4〕1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4-11

宗地

总面积

242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澄海区文冠路南侧、怀汉路东侧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3.5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75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22882

道路用地

139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1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8|

*BA0051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24360万元

加价幅度

2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和道路用地。

3.总用地面积24275平方米(折合36.41亩),其中地块一实用地面积14937平方米,地块二实用地面积794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393平方米(只限地下空间)。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

①地块一:1.0<容积率≤3.5,14937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52279平方米;

②地块二:1.0<容积率≤3.5,7945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27807平方米;

③住宅用地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2)建筑密度

①地块一建筑密度≤35%;

②地块二建筑密度≤25%。

(3)建筑限高

①地块一建(构)筑物限高≤75米;

②地块二建(构)筑物限高≤70米。

(4)绿地率

①地块一绿地率≥25%;

②地块二绿地率≥30%。

(5)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

①地块一停车配建比例≥30%(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②地块二停车配建比例≥25%(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5.项目应按照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涉及产权及使用,按建成时点有关规定执行。

6.配套设施应按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统筹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中标明名称、位置和面积等具体内容,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通过后,要根据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办公用房等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管理;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7.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应按《 (略) 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 (略) 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182号)控制。

8.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 (略) 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 (略) 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9. (略) 控制指标:

(1)住宅 (略) 控制指标:绿地率≥4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55%;绿地率等于25%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处于25%~40%区间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在80%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在5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40%;

(2)道路 (略) 控制指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85%(人行道透水砖铺率)

(3)涉及具体情况, (略) (略) 建设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10. 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 (略) 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11. 道路用地规划要求

(1)该道路为规划安盛路,道路规划宽度20米,道路实施长度约58米(具体实施范围见附图)。

(2)安盛路主要控制点标高(1985国家高程基准):与通惠路道路交点高程3.05米,与文冠路道路交点高程3.12米。

(3)安盛路道路排水和道路各类管线等道路设计要求,应按《 (略) 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 (略) 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道路地下空间顶板高程和道路地下管廊埋深应以区城管部门意见为准。

(4)项目范围内地面道路即安盛路(长度约58米)由竞得者实施建设,其道路施工设计图应按安盛路(通惠路至文冠路路段)整体进行设计,并征求区城管部门意见。道路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区城管部门。

12.开发投资总额:竞得人应承诺本宗地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32370万元(含地价款)。

13.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4.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日至**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应提供加盖印章《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确定。

(六)竞买申请人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 (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 (略) 的企业名称、申报告知书流水号、出资构成。若竞得, (略) 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新公司的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构成(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拟成立时间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略) 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承接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且竞买申请前未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的,新设立公司出资比例应达到100%,视同在竞买申请前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可由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除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服务设施外,剩余可建建筑面积已按土地出让价值最大化的原则评估,竞得人在具体建设过程如果根据控规要求经批准建设居住区级商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无须再补缴地价款。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 (略) 场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标识.zip
WG2024-11成交确认书.doc
WG2024-11授权委托书.doc
挂牌文件.zip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澄海区文冠路南侧、怀汉路东侧地块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4〕1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4-11

宗地

总面积

242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澄海区文冠路南侧、怀汉路东侧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3.5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75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22882

道路用地

139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1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8|

*BA0051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24360万元

加价幅度

2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和道路用地。

3.总用地面积24275平方米(折合36.41亩),其中地块一实用地面积14937平方米,地块二实用地面积794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393平方米(只限地下空间)。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

①地块一:1.0<容积率≤3.5,14937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52279平方米;

②地块二:1.0<容积率≤3.5,7945平方米<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27807平方米;

③住宅用地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2)建筑密度

①地块一建筑密度≤35%;

②地块二建筑密度≤25%。

(3)建筑限高

①地块一建(构)筑物限高≤75米;

②地块二建(构)筑物限高≤70米。

(4)绿地率

①地块一绿地率≥25%;

②地块二绿地率≥30%。

(5)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

①地块一停车配建比例≥30%(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②地块二停车配建比例≥25%(配建停车位应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5.项目应按照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涉及产权及使用,按建成时点有关规定执行。

6.配套设施应按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统筹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中标明名称、位置和面积等具体内容,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通过后,要根据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办公用房等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管理;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7.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应按《 (略) 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 (略) 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182号)控制。

8.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 (略) 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 (略) 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9. (略) 控制指标:

(1)住宅 (略) 控制指标:绿地率≥4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55%;绿地率等于25%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绿地率处于25%~40%区间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在80%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在5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40%;

(2)道路 (略) 控制指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85%(人行道透水砖铺率)

(3)涉及具体情况, (略) (略) 建设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10. 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 (略) 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11. 道路用地规划要求

(1)该道路为规划安盛路,道路规划宽度20米,道路实施长度约58米(具体实施范围见附图)。

(2)安盛路主要控制点标高(1985国家高程基准):与通惠路道路交点高程3.05米,与文冠路道路交点高程3.12米。

(3)安盛路道路排水和道路各类管线等道路设计要求,应按《 (略) 澄海区玉潭路西、德政路南( (略) 民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道路地下空间顶板高程和道路地下管廊埋深应以区城管部门意见为准。

(4)项目范围内地面道路即安盛路(长度约58米)由竞得者实施建设,其道路施工设计图应按安盛路(通惠路至文冠路路段)整体进行设计,并征求区城管部门意见。道路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区城管部门。

12.开发投资总额:竞得人应承诺本宗地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32370万元(含地价款)。

13.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4.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日至**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应提供加盖印章《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确定。

(六)竞买申请人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 (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 (略) 的企业名称、申报告知书流水号、出资构成。若竞得, (略) 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新公司的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构成(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拟成立时间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略) 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承接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且竞买申请前未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的,新设立公司出资比例应达到100%,视同在竞买申请前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可由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除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服务设施外,剩余可建建筑面积已按土地出让价值最大化的原则评估,竞得人在具体建设过程如果根据控规要求经批准建设居住区级商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无须再补缴地价款。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 (略) 场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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