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西路221、225号,解放南路202号11楼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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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西路221、225号,解放南路202号11楼五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止时间**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首期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每6个月一付。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15天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手续办理说明:

①报名起止时间:**日-**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日,集中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王老师0574-*。

③竞价时间:**日(周四)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位置及面积:面积共计6799.61㎡,其中永丰西路221,225号,出租面积5336.42平方米,具体为第1层534.95平方米、第3层1136.76平方米、第4层1345平方米、第5层1298平方米、第7层1021.71平方米,另配套50个机械车位供承租方使用;解放南路202号11楼,1463.19平方米,另配套4个车位供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限:5年。 3、租金政策: ①189万元/首年[其中永丰西路221,225号147万元(首年),解放南路202号11楼42万元(首年)] ②免租期:给予永丰西路221,225号6个月免租期,解放南路202号11楼2.5个月免租期。 ③增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较第二年递增3%,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与第三年一致。 4、租赁用途:办公,禁止经营除证券、保险、基金外非国有的金融、投资公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将房屋转租或以其他方式给第三方使用,视作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经营范围含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屋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等的除外),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另行承担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5、履约保证金(押金):2个月租金。 ①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 ②租赁期内,如承租方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出租方可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应租金、水电等费用、违约金。如因保证金冲抵承租方欠费的,承租方须在支付完成相关费用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足额补齐。 ③合同期满后,结清所有费用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承租方。 6、其他费用: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因该房屋使用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永丰西路221,225号物业费约6.17元/平方米/月,解放南路202号11楼约3.1元/平方米/月。 7、租赁要求:承租方需在永丰西路221,225号(工投大厦) (略) 级人才计划或国家级人才计划2个、建成区级以上运营平台荣誉2个,科技型企业聚集度达到50%以上。没达到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合同详见附件。
下载【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止时间**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首期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每6个月一付。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15天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手续办理说明:

①报名起止时间:**日-**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日,集中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王老师0574-*。

③竞价时间:**日(周四)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位置及面积:面积共计6799.61㎡,其中永丰西路221,225号,出租面积5336.42平方米,具体为第1层534.95平方米、第3层1136.76平方米、第4层1345平方米、第5层1298平方米、第7层1021.71平方米,另配套50个机械车位供承租方使用;解放南路202号11楼,1463.19平方米,另配套4个车位供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限:5年。 3、租金政策: ①189万元/首年[其中永丰西路221,225号147万元(首年),解放南路202号11楼42万元(首年)] ②免租期:给予永丰西路221,225号6个月免租期,解放南路202号11楼2.5个月免租期。 ③增幅: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较第二年递增3%,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与第三年一致。 4、租赁用途:办公,禁止经营除证券、保险、基金外非国有的金融、投资公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将房屋转租或以其他方式给第三方使用,视作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经营范围含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屋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等的除外),经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另行承担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5、履约保证金(押金):2个月租金。 ①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 ②租赁期内,如承租方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出租方可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应租金、水电等费用、违约金。如因保证金冲抵承租方欠费的,承租方须在支付完成相关费用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足额补齐。 ③合同期满后,结清所有费用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承租方。 6、其他费用: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因该房屋使用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永丰西路221,225号物业费约6.17元/平方米/月,解放南路202号11楼约3.1元/平方米/月。 7、租赁要求:承租方需在永丰西路221,225号(工投大厦) (略) 级人才计划或国家级人才计划2个、建成区级以上运营平台荣誉2个,科技型企业聚集度达到50%以上。没达到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合同详见附件。
下载【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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