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青少年宫部分资产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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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青少年宫部分资产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长沙市青少年宫部分资产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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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青少年宫部分资产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略) 青少年宫A栋4楼403、405资产租赁(租期5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日至**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5月11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日


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略) 青少年宫A栋4楼403、405资产租赁(租期5年)

前次挂牌

再次挂牌

挂牌编号

详见表三

挂牌时间

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

自**日

至**日

挂牌价格

12.07万元/第一年

12.07万元/第一年(详见表三)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5年,租金交纳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2个月,第一年与第二年最后1个月进行减免。
5.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9.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形下,租赁方将无息返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合作或将本项目分租、转租给其他主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日前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场的,需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向租赁方补足免租期内租赁物业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向租赁方按欠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
11.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方予以配合。
12.承租方不得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变更。在该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拒交租金或要求赔偿等。
13.承租方不得进行改变主体结构的装修,其余装修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由承租方负责装修的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工作,相关方案和资料报租赁方备案。
14.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租赁方,租赁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5.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租单位对于物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6.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7.如遇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业的,资产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该征收所获得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土地等依法属于租赁方所有的补偿费用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添置或添附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依法应属于承租方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双方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规定处理。
18.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将租赁物业对外转租,须取得租赁方同意(规定不可转租部分除外)。
19.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税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4 年5月11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5年,租金交纳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2个月,第一年与第二年最后1个月进行减免。
5.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9.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形下,租赁方将无息返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合作或将本项目分租、转租给其他主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日前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场的,需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向租赁方补足免租期内租赁物业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向租赁方按欠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
11.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方予以配合。
12.承租方不得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变更。在该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拒交租金或要求赔偿等。
13.承租方不得进行改变主体结构的装修,其余装修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由承租方负责装修的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工作,相关方案和资料报租赁方备案。
14.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租赁方,租赁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5.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租单位对于物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6.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7.如遇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业的,资产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该征收所获得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土地等依法属于租赁方所有的补偿费用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添置或添附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依法应属于承租方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双方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规定处理。
18.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将租赁物业对外转租,须取得租赁方同意(规定不可转租部分除外)。
19.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税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承租方

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前1095天)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前1095天)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件)。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1.本次招租资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
2.现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3.本次出租资产面积详见挂牌清单。
4.该资产权 (略) 青少年宫,该单位与长沙 (略) 已签订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日,本次挂牌主体为长沙文 (略) ,项目成交后由长沙 (略) 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由长沙 (略) 收取租金收益。
5.租赁区域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同时包含连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永久性设施、固定附着物及现在或日后出现在房屋相连部位的其他改善部分,连同属于或依附于前述各项的全部入口、出口、进出通行权、地役权及附属物。
6.该资产权证正在办理,仅有青少年宫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本次招租资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

2.现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3.本次出租资产面积详见挂牌清单。

4.该资产权 (略) 青少年宫,该单位与长沙 (略) 已签订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日,本次挂牌主体为长沙文 (略) ,项目成交后由长沙 (略) 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由长沙 (略) 收取租金收益。
5.租赁区域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同时包含连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永久性设施、固定附着物及现在或日后出现在房屋相连部位的其他改善部分,连同属于或依附于前述各项的全部入口、出口、进出通行权、地役权及附属物。
6.该资产权证正在办理,仅有青少年宫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用途

评估情况

出租面积(㎡)

出租

年限

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保证金

(万元)

建筑面积

(㎡)

评估价格

(元/㎡·月)

G2024ZCZL0047

(略) 青少年宫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A栋4楼405

/

办公

86.14

65.94

86.14

5年

6.83

1.7

G2024ZCZL0048

(略) 青少年宫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A栋4楼403

/

办公

66.1

65.94

66.1

5年

5.24

1.31

合计

152.24

131.88

12.07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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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青少年宫部分资产租赁(租期5年)(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略) 青少年宫A栋4楼403、405资产租赁(租期5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日至**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5月11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日


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略) 青少年宫A栋4楼403、405资产租赁(租期5年)

前次挂牌

再次挂牌

挂牌编号

详见表三

挂牌时间

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

自**日

至**日

挂牌价格

12.07万元/第一年

12.07万元/第一年(详见表三)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5年,租金交纳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2个月,第一年与第二年最后1个月进行减免。
5.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9.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形下,租赁方将无息返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合作或将本项目分租、转租给其他主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日前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场的,需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向租赁方补足免租期内租赁物业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向租赁方按欠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
11.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方予以配合。
12.承租方不得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变更。在该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拒交租金或要求赔偿等。
13.承租方不得进行改变主体结构的装修,其余装修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由承租方负责装修的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工作,相关方案和资料报租赁方备案。
14.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租赁方,租赁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5.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租单位对于物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6.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7.如遇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业的,资产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该征收所获得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土地等依法属于租赁方所有的补偿费用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添置或添附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依法应属于承租方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双方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规定处理。
18.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将租赁物业对外转租,须取得租赁方同意(规定不可转租部分除外)。
19.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税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4 年5月11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详见表三)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首季租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租期5年,租金交纳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2个月,第一年与第二年最后1个月进行减免。
5.清场、移交时间为双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6.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的交割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9.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形下,租赁方将无息返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合作或将本项目分租、转租给其他主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若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日前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场的,需按照第一年租金标准向租赁方补足免租期内租赁物业占用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向租赁方按欠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
11.凡经营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许可、专项资质认证、广告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方予以配合。
12.承租方不得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变更。在该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拒交租金或要求赔偿等。
13.承租方不得进行改变主体结构的装修,其余装修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由承租方负责装修的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工作,相关方案和资料报租赁方备案。
14.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租赁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租赁方,租赁方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15.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租单位对于物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6.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7.如遇政府征收、征用租赁物业的,资产租赁合同终止,租赁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该征收所获得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土地等依法属于租赁方所有的补偿费用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添置或添附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依法应属于承租方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双方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规定处理。
18.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将租赁物业对外转租,须取得租赁方同意(规定不可转租部分除外)。
19.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税费,以及其他依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承租方

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前1095天)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前1095天)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件)。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1.本次招租资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
2.现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3.本次出租资产面积详见挂牌清单。
4.该资产权 (略) 青少年宫,该单位与长沙 (略) 已签订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日,本次挂牌主体为长沙文 (略) ,项目成交后由长沙 (略) 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由长沙 (略) 收取租金收益。
5.租赁区域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同时包含连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永久性设施、固定附着物及现在或日后出现在房屋相连部位的其他改善部分,连同属于或依附于前述各项的全部入口、出口、进出通行权、地役权及附属物。
6.该资产权证正在办理,仅有青少年宫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本次招租资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

2.现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3.本次出租资产面积详见挂牌清单。

4.该资产权 (略) 青少年宫,该单位与长沙 (略) 已签订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日,本次挂牌主体为长沙文 (略) ,项目成交后由长沙 (略) 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由长沙 (略) 收取租金收益。
5.租赁区域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同时包含连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永久性设施、固定附着物及现在或日后出现在房屋相连部位的其他改善部分,连同属于或依附于前述各项的全部入口、出口、进出通行权、地役权及附属物。
6.该资产权证正在办理,仅有青少年宫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

(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用途

评估情况

出租面积(㎡)

出租

年限

挂牌价格

(万元/第一年)

保证金

(万元)

建筑面积

(㎡)

评估价格

(元/㎡·月)

G2024ZCZL0047

(略) 青少年宫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A栋4楼405

/

办公

86.14

65.94

86.14

5年

6.83

1.7

G2024ZCZL0048

(略) 青少年宫

(略) 开福区中山路272号A栋4楼403

/

办公

66.1

65.94

66.1

5年

5.24

1.31

合计

152.24

131.88

12.07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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