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虞区城北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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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虞区城北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关于上虞区城北56号(ZX04-07-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4] 19号

上虞区城北56号(ZX04-07-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中竖向设计的相关要求:“地块室外场地标高不宜超过6.0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做好与周边地块、河道及道路的衔接。”调整为“地块室外场地标高不宜超过6.5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做好与周边地块、河道及道路的衔接。”其他不变,详见附件。

附件:上虞区城北56号(ZX04-07-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调整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关于上虞区城北56号(ZX04-07-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4] 19号

上虞区城北56号(ZX04-07-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中竖向设计的相关要求:“地块室外场地标高不宜超过6.0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做好与周边地块、河道及道路的衔接。”调整为“地块室外场地标高不宜超过6.5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做好与周边地块、河道及道路的衔接。”其他不变,详见附件。

附件:上虞区城北56号(ZX04-07-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调整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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