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0-2024-031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关于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0.9510(17个月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5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4月26日10:00至2024年4月26日10:3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约9.59亩,租赁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流转用途为粮食作物种植,起拍价7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
公告期 |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标的所在地的本村村民组成员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报名结束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承租权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土地流转用途为粮食作物种植,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委托人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3、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包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第二年承包费:即成交价÷12个月×5个月。 4、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土地;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5、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6、承包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7、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流转土地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9、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0、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2、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 (略) (略) 无息退还。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1500元,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 (略) 支行,账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 (略) (略) 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竞价会将于2024年4月26日10:00, (略) (略) 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且具备专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 (略) (略) 交由委托人处置。 4、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3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逾期未办理相关成交手续履行竞得人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略)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③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竞买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作出保证,代理机构仅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因竞买人伪造报名材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元(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7764; ②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③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④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 (略) ;子账号:**; ⑤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马鞍山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14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甘双明 |
联系电话 | 0555-*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安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0-2024-031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关于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0.9510(17个月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5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4月26日10:00至2024年4月26日10:3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约9.59亩,租赁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流转用途为粮食作物种植,起拍价7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
公告期 |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标的所在地的本村村民组成员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报名结束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承租权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土地流转用途为粮食作物种植,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委托人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3、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包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第二年承包费:即成交价÷12个月×5个月。 4、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土地;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5、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6、承包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7、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流转土地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9、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0、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2、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 (略) (略) 无息退还。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1500元,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 (略) 支行,账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 (略) (略) 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竞价会将于2024年4月26日10:00, (略) (略) 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且具备专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 (略) (略) 交由委托人处置。 4、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3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逾期未办理相关成交手续履行竞得人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略)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③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竞买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作出保证,代理机构仅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因竞买人伪造报名材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元(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濮塘镇双板村李茂村民组沟母山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7764; ②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③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④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 (略) ;子账号:**; ⑤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马鞍山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14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甘双明 |
联系电话 | 0555-*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安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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