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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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招商


项目名称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商

项目编号

QY*HN3017

挂牌底价(万元/年)

741.49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 4 月 26 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 5 月11 日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陵水县

项目所属行业

招商经营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保证金(万元)

217


项目编号

QY*HN3017

项目名称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商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 (略)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内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本次招商面积为中电科海洋信 (略) 持有产权的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的现有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房产建筑面积*.65平方米;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 (略)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内。项目位置靠近海南环岛高速 (略) 出口附近,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约58KM(车程约1小时),距陵水县政府和陵水火车站约28KM(车程约30分钟),距清水湾景区约4KM。项目毗邻恒大海上帝景小区、海鑫苑清水湾小区、智汇城小区、碧桂园小区及雅居乐的多个居住项目。项目区位较好,交通方便。

本项目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住宿房间总规模约为193间,设置在南侧1-5层,房间类型主要包括标准单人房、标准双人房、公务房以及残疾人客房,标准间面积为34㎡。北侧1-2层为会议室及培训教室,其中大会议室1个、小会议室3个、培训教室4个。接待大厅、中餐厅、康体中心分别为独立建筑物。接待大厅、中餐厅与主楼由连廊连接。

本项目于2022年竣工验收,建筑内部装修标准较高,成新度较高。客房、餐厅设施齐全,会议、康体中心等装修及配置相对简单,主楼负一层停车场有地下停车位42个,地上停车位34个,地面空地面积较大,停车位充裕。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项目公告期

2024 年 4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招商事项

要求

1、租赁期限:5年,5年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续期5年(60个月)。

2、装修免租期限:10个月(不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3、租金:挂牌底价为741.*元/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计租期起租日起,每满三年对租金进行一次上调,上调额度为前三年度的年租金标准的5%。

4、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5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缴租期,在每个缴租期开始前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6、租赁用途:酒店及配套服务项目

备注:招商事项要求具体以《招商文件》为准。

承租方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包括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制企业等(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略) 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 (略) 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5、2023年末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经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不少于*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牵头方应能够单独满足资金实力的要求)

6、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 (略) ,且联合体成员中需指定牵头方;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提交申请;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①联合体的牵头方为【】;

②联合体各成员方权利、义务和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相应分工的资质文件,以确保联合体各方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和资质。其中,牵头方,除其它应承担的义务外,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牵头方承诺就本次申请和申请竞租保证金支付承担全部责任,且联合体非牵头方承诺就牵头方成交后签订和履行合同与牵头方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牵头方承诺作为租赁合同的签约方(或之一),且由牵头方直接承担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等各项责任和义务;

⑤联合体协议应在经营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履行完毕后终止。

招租方对承租方的要求

1、报名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元( 2024 年5 月 11 日 17:00 前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2、招租方确定中选承租方,中选承租方应在收到海南产交所签约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该项目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客房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禁止将本项目整体转租或以任何形式整体转租及经营权转移。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重大事项

1、本项目范围内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目前有33间客房作为招商人员工宿舍使用,主要分布在客房区一层及二层。该部分房间招租方承诺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0日内移交承租方;

3、评估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招租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为9%;

4、本项目土地部分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中。

招商程序及
时间安排

1、征选方式:通 (略)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法确定承租方。

2、项目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应实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解,并须在 2024 年 5月 11 日17:00之前在海南产交所办理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竞租保证金须在此时点之前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超过此规定时点报名和提交文件不予接受,竞租保证金未在此时点之前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则报名无效。

3、招商文件领取:报名审核通过且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应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当天至海南产权交易所领取《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租赁招商项目招商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并按照该文件规定准备申请文件。

4、综合评议时间及地点:综合评议详细地址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5、确定承租方方法:信息发布期满,若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由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次序,推荐1至3名意向承租方为签约候选人。当本项目签约候选人多于一位时,将由招租方在签约候选人中结合项目情况择优确定一家为最终的中选承租方;当本项目签约候选人仅有一位时,招租方有权确定其是否为中选承租方,或可以重新招租。除签约候选人外的其他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海南产交所发出签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中选承租方外的签约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中选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选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剩余部分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在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须在收到海南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签约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代理人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承租方须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在承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招商代理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

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的安排

1、意向承租方须在 2024 年 5 月 11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承租申请表》(见附件);

②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承诺函。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 (略) 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承诺函。

⑥“信用中国”(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站截图。

⑦2023年末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经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不少于*元人民币。

⑧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参与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竞租保证金需在 2024 年 5 月 11 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海 (略)
开户行: 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 号: **

3、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竞租保证金多退少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费

根据《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租赁招商项目招商文件》要求,承租方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即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为含税价)÷12×0.5另承租方须向招商代理人北京央 (略) 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即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为含税价)÷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及报名:郑女士 *

项目技术咨询:徐经理 *

项目踏勘联系人:崔先生 *

地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租方按标的现状招商,竞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意向承租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1 日下午17:00。

2、招租方确定的本项目招商代理人为北京央 (略) ,负责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工作。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且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所涉及之《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招租方所披露项目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承租本项目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承租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招租方或海南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解除《租赁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招租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租本项目及向招租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招租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7)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由于非招租方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招租方有权将本项目再行挂牌进行招租,对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招租方所有,作为对海南产权交易所、招商代理人及招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招租的价格低于本次招租价格的,前述意向承租方须补足差额:

①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综合评议的,或综合评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实质性变更申请文件内容的;

③意向承租方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签约或在评审期间干涉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以他人名义参与招租,与他人串通参与招租,提供虚假材料等;

④承租方未按公告规定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⑤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招商代理服务费的。






项目名称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商

项目编号

QY*HN3017

挂牌底价(万元/年)

741.49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 4 月 26 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 5 月11 日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陵水县

项目所属行业

招商经营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保证金(万元)

217


项目编号

QY*HN3017

项目名称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商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 (略)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内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本次招商面积为中电科海洋信 (略) 持有产权的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的现有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房产建筑面积*.65平方米;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 (略) 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内。项目位置靠近海南环岛高速 (略) 出口附近,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约58KM(车程约1小时),距陵水县政府和陵水火车站约28KM(车程约30分钟),距清水湾景区约4KM。项目毗邻恒大海上帝景小区、海鑫苑清水湾小区、智汇城小区、碧桂园小区及雅居乐的多个居住项目。项目区位较好,交通方便。

本项目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住宿房间总规模约为193间,设置在南侧1-5层,房间类型主要包括标准单人房、标准双人房、公务房以及残疾人客房,标准间面积为34㎡。北侧1-2层为会议室及培训教室,其中大会议室1个、小会议室3个、培训教室4个。接待大厅、中餐厅、康体中心分别为独立建筑物。接待大厅、中餐厅与主楼由连廊连接。

本项目于2022年竣工验收,建筑内部装修标准较高,成新度较高。客房、餐厅设施齐全,会议、康体中心等装修及配置相对简单,主楼负一层停车场有地下停车位42个,地上停车位34个,地面空地面积较大,停车位充裕。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项目公告期

2024 年 4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招商事项

要求

1、租赁期限:5年,5年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续期5年(60个月)。

2、装修免租期限:10个月(不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3、租金:挂牌底价为741.*元/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计租期起租日起,每满三年对租金进行一次上调,上调额度为前三年度的年租金标准的5%。

4、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5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缴租期,在每个缴租期开始前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6、租赁用途:酒店及配套服务项目

备注:招商事项要求具体以《招商文件》为准。

承租方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包括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制企业等(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略) 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 (略) 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5、2023年末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经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不少于*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牵头方应能够单独满足资金实力的要求)

6、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 (略) ,且联合体成员中需指定牵头方;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提交申请;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①联合体的牵头方为【】;

②联合体各成员方权利、义务和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相应分工的资质文件,以确保联合体各方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和资质。其中,牵头方,除其它应承担的义务外,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牵头方承诺就本次申请和申请竞租保证金支付承担全部责任,且联合体非牵头方承诺就牵头方成交后签订和履行合同与牵头方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牵头方承诺作为租赁合同的签约方(或之一),且由牵头方直接承担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等各项责任和义务;

⑤联合体协议应在经营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履行完毕后终止。

招租方对承租方的要求

1、报名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元( 2024 年5 月 11 日 17:00 前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2、招租方确定中选承租方,中选承租方应在收到海南产交所签约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该项目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客房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禁止将本项目整体转租或以任何形式整体转租及经营权转移。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重大事项

1、本项目范围内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目前有33间客房作为招商人员工宿舍使用,主要分布在客房区一层及二层。该部分房间招租方承诺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0日内移交承租方;

3、评估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招租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为9%;

4、本项目土地部分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中。

招商程序及
时间安排

1、征选方式:通 (略)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法确定承租方。

2、项目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应实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解,并须在 2024 年 5月 11 日17:00之前在海南产交所办理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竞租保证金须在此时点之前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超过此规定时点报名和提交文件不予接受,竞租保证金未在此时点之前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则报名无效。

3、招商文件领取:报名审核通过且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应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当天至海南产权交易所领取《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租赁招商项目招商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并按照该文件规定准备申请文件。

4、综合评议时间及地点:综合评议详细地址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5、确定承租方方法:信息发布期满,若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由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次序,推荐1至3名意向承租方为签约候选人。当本项目签约候选人多于一位时,将由招租方在签约候选人中结合项目情况择优确定一家为最终的中选承租方;当本项目签约候选人仅有一位时,招租方有权确定其是否为中选承租方,或可以重新招租。除签约候选人外的其他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海南产交所发出签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中选承租方外的签约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中选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选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剩余部分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在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须在收到海南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签约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代理人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承租方须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在承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招商代理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

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的安排

1、意向承租方须在 2024 年 5 月 11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承租申请表》(见附件);

②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承诺函。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行为,未因经营行为 (略) 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承诺函。

⑥“信用中国”(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站截图。

⑦2023年末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经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不少于*元人民币。

⑧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参与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竞租保证金需在 2024 年 5 月 11 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海 (略)
开户行: 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 号: **

3、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竞租保证金多退少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费

根据《中国电科海洋信息产业基地培训交流中心租赁招商项目招商文件》要求,承租方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即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为含税价)÷12×0.5另承租方须向招商代理人北京央 (略) 支付招商代理服务费,即申请报价(起始年租金为含税价)÷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及报名:郑女士 *

项目技术咨询:徐经理 *

项目踏勘联系人:崔先生 *

地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租方按标的现状招商,竞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意向承租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1 日下午17:00。

2、招租方确定的本项目招商代理人为北京央 (略) ,负责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工作。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且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所涉及之《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招租方所披露项目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承租本项目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承租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招租方或海南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解除《租赁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招租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租本项目及向招租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招租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7)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由于非招租方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招租方有权将本项目再行挂牌进行招租,对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招租方所有,作为对海南产权交易所、招商代理人及招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招租的价格低于本次招租价格的,前述意向承租方须补足差额:

①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综合评议的,或综合评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实质性变更申请文件内容的;

③意向承租方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签约或在评审期间干涉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以他人名义参与招租,与他人串通参与招租,提供虚假材料等;

④承租方未按公告规定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⑤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招商代理服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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