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阆中市李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关于阆中市李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李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略) 玉台镇土庙桥村1、2、4、5、6组,白顶子村2组,万家桥村2组,王爷庙社区2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8.2665公顷,其中农用地17.8884公顷(其中:耕地5.0593公顷、园地1.0434公顷、林地11.1729公顷、其他农用地0.6128)公顷,建设用地0.378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李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6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李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略) 玉台镇土庙桥村1、2、4、5、6组,白顶子村2组,万家桥村2组,王爷庙社区2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8.2665公顷,其中农用地17.8884公顷(其中:耕地5.0593公顷、园地1.0434公顷、林地11.1729公顷、其他农用地0.6128)公顷,建设用地0.378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李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6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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