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单元02-0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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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单元02-04号地块

(略) 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4)第1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SJC10008单元02-04号地块

东至02-17号地块、南至老油墩港,西至02-03号地块,北至广富林路

七级

3.92

02-04地块: 1.5

02-04:征收安置房

02-04:征收安置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9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计容),老年活动室8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计容),配套菜场150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计容),社区文化设施2140平方米(计容),社区食堂1500平方米(不计容),居委会2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菜场建成后由受让人自持,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公共通道:本地块内设置宽度不小于8米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公共通道与地块东部和南部的滨河绿带连通,规划架设两座可变桥梁,连通02-10与02-11地块。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 %,计47017.2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8771.5平方米。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 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朱汪悦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日

(略) 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4)第1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SJC10008单元02-04号地块

东至02-17号地块、南至老油墩港,西至02-03号地块,北至广富林路

七级

3.92

02-04地块: 1.5

02-04:征收安置房

02-04:征收安置房70年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9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计容),老年活动室8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计容),配套菜场150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计容),社区文化设施2140平方米(计容),社区食堂1500平方米(不计容),居委会2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菜场建成后由受让人自持,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公共通道:本地块内设置宽度不小于8米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公共通道与地块东部和南部的滨河绿带连通,规划架设两座可变桥梁,连通02-10与02-11地块。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 %,计47017.2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8771.5平方米。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 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朱汪悦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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