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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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13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及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津南聚海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用于天津津南聚海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祥福路、西至空地、南至聚海道、北至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5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 邮编:*

(略) 津南区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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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及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津南聚海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用于天津津南聚海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祥福路、西至空地、南至聚海道、北至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5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 邮编:*

(略) 津南区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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