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浩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君浩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1.原铝渣厂房、矿微粉厂房、水泥缓凝剂厂房、改性粉厂房4幢厂房的檐口高度为8.1m,调整为檐口高度12m,按两层面积计算容积率。
2.原生产工艺区无罗茨风机和配电室用房,现新增该房占地面积分别为:7*6.5=45.5平方米和5.3*4.4=23.3平方米,合计面积68.8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变为*.93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系数49.96%,变更后指标均满足规划要求。
设计单位: (略)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证书编号:A*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核准的君浩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筑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新罗 (略) 2号。邮编:36 (略) 址:http://**,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黄工。
附:《原审批图纸与拟调整图纸对比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1.原铝渣厂房、矿微粉厂房、水泥缓凝剂厂房、改性粉厂房4幢厂房的檐口高度为8.1m,调整为檐口高度12m,按两层面积计算容积率。
2.原生产工艺区无罗茨风机和配电室用房,现新增该房占地面积分别为:7*6.5=45.5平方米和5.3*4.4=23.3平方米,合计面积68.8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变为*.93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系数49.96%,变更后指标均满足规划要求。
设计单位: (略)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证书编号:A*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核准的君浩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筑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新罗 (略) 2号。邮编:36 (略) 址:http://**,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黄工。
附:《原审批图纸与拟调整图纸对比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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