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伟锋不动产继承权登记的公示
关于刘伟锋不动产继承权登记的公示
申请人刘伟锋(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继承被继承人刘建君生前位于湖口县江西船用阀门厂内19栋101号房产(房产证号:湖房权证字第*号、土地证号:湖国用2011字第*号)向我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2-*。
公示单位: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5 月 14日
申请人刘伟锋(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继承被继承人刘建君生前位于湖口县江西船用阀门厂内19栋101号房产(房产证号:湖房权证字第*号、土地证号:湖国用2011字第*号)向我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2-*。
公示单位: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5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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