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拍卖交易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拍卖交易公告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拍卖交易公告** 08:00:00.0649df28b-01e4-4608-8389-47e28fe8edcb*df28b-01e4-4608-8389-47e28fe8edcb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3-2024-156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拍卖

转让底价

507.6万元(20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

**日

公告截止日期

**日

竞价时间

**日10:00至**日10:30(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经营期限20年,起拍价25.3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目前尾棚渡口的安全设施老化,出入渡口的道路狭窄,渡口坡道破损,渡口标志锈蚀严重,渡轮使用年限较长,吨位较小,成交后买受人按现状接收场地(政府后期将对渡口进行扩容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坡岸延伸扩面、道路拓宽改造、分流平台建设、航道岸标塔迁移等)。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勘查,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日

公告期

**日至**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此次标的为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成交后,买受人须根据委托人及渡口经营涉及的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运营。项目运营范围不得超过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区域范围,投资预算及购置新能源渡轮设备参数参考附件《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运营标准及要求一律严格参照《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五章规定,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渡口经营者应当在渡口设置明显的标志,维护渡运秩序,保障渡运安全。

3、买受人在运营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渡口经营所需的所有证件。如因未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等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开展经营业务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运营期间买受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与委托人无关。合作期间各项运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安全培训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

4、买受人应保证新增设的配套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规范、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费用。

5、项目运营费分两期进行支付,实行先付款后经营的原则,买受人在成交后5日内向委托人先行缴纳前十五年的运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后五年的运营费用于**日前支付。首期运营费及履约保证金缴清后2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渡口经营权协议》,逾期不履行买受人义务的,视为自动放弃买受人资格,作违约处理,委托人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6、买受人作为经营主体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迟交、少交或拒交委托人经营运营费。

7、运营期间,具体经营要求如下:

①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应具备经有关部门考核、培训的驾驶员及安全员并持有相关证件方准渡运驾驶。(成交后一个月内人员证书必须配备到位,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原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严格按船体核定载重量(包括乘客、车辆、货物等)运载,做到安全渡运。

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新增一艘电动渡轮,电动渡轮要求采用纯电动推进,总电池容量不低于500千瓦时,载客量150-200人。渡轮上应配备救生、消防、应急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电动渡轮要求: 结合生态江心岛与对岸田园综合体,船体要美观,富旅游特色,船舶设计、购买方案要经政府审核批准后购买。

③运营期间如遇大风、大雨、浓雾、防洪及特殊情况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停止渡运;或因防洪、战备的需要,买受人应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对停运或调用委托人不调整运营费。

④运营期间,买受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安全驾驶,不得超载、滥载。如违章渡运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及意外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作任何补贴及减退运营费。

⑤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标的物或变相采取分包、融资租赁、委托运营等方式改变经营主体。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私自改变标的物项目经营范围。

⑥经营期间,买受人对项目场地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委托人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买受人实行抽检和监管,对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渡口设施安全维护规范操作进行抽查,抽查或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买受人出现违规情况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经委托人判定情节比较严重的,委托人按照《渡口经营权协议》扣罚履约保证金。

⑦经营期间,买受人负责项目区域范围场地清理及修整等相关事宜,不得故意损坏周边场地绿地、基础农田及配套设施。若涉及改造施工相关资产处置、区域范围内建筑物使用及增设经营所需固定办公场所,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不得因项目运营维护而造成环境污染。

⑧经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8、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渡口经营权时,自买受人收到委托人的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退还剩余运营费用,并支付买受人合理补偿费用,具体以双方 (略) 评估为准。

9、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特别约定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实际签订的《渡口经营权协议》约定为准。

10、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日17:00止。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足额汇入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0357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汇入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4、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意向竞买人携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渡口经营权协议》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6、买受人将首期运营费、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三,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买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委托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竞买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

交易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买受人。

2、加价幅度为5000元/次,或5000元整数倍/次(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

3、本次拍卖会将于**日10:00,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举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轮渡、摆渡等。

2、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有下列情形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拍卖项目的竞买。

①竞买人及其股东、高管、法定代表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提交报名材料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公布的信息为准)。

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信用和违法犯罪记录。

⑥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过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⑦报名截止日期前涉及仲裁 (略) 强制执行的事项。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5、意向竞买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办理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

⑥信用中国企业查询记录截图。

⑦承诺书(见附件)。

⑧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

竞买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日至**日17:0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8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党政机关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邰俊

联系电话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刘旻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1:尾棚渡经营权项目可研报告.pdf

附件2:竞价须知.pdf

附件3:承诺书.pdf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拍卖交易公告** 08:00:00.0649df28b-01e4-4608-8389-47e28fe8edcb*df28b-01e4-4608-8389-47e28fe8edcb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3-2024-156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拍卖

转让底价

507.6万元(20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

**日

公告截止日期

**日

竞价时间

**日10:00至**日10:30(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经营期限20年,起拍价25.38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目前尾棚渡口的安全设施老化,出入渡口的道路狭窄,渡口坡道破损,渡口标志锈蚀严重,渡轮使用年限较长,吨位较小,成交后买受人按现状接收场地(政府后期将对渡口进行扩容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坡岸延伸扩面、道路拓宽改造、分流平台建设、航道岸标塔迁移等)。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勘查,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日

公告期

**日至**日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此次标的为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成交后,买受人须根据委托人及渡口经营涉及的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运营。项目运营范围不得超过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区域范围,投资预算及购置新能源渡轮设备参数参考附件《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运营标准及要求一律严格参照《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五章规定,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渡口经营者应当在渡口设置明显的标志,维护渡运秩序,保障渡运安全。

3、买受人在运营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渡口经营所需的所有证件。如因未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等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开展经营业务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运营期间买受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与委托人无关。合作期间各项运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安全培训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

4、买受人应保证新增设的配套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规范、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费用。

5、项目运营费分两期进行支付,实行先付款后经营的原则,买受人在成交后5日内向委托人先行缴纳前十五年的运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后五年的运营费用于**日前支付。首期运营费及履约保证金缴清后2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渡口经营权协议》,逾期不履行买受人义务的,视为自动放弃买受人资格,作违约处理,委托人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6、买受人作为经营主体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迟交、少交或拒交委托人经营运营费。

7、运营期间,具体经营要求如下:

①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应具备经有关部门考核、培训的驾驶员及安全员并持有相关证件方准渡运驾驶。(成交后一个月内人员证书必须配备到位,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原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严格按船体核定载重量(包括乘客、车辆、货物等)运载,做到安全渡运。

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新增一艘电动渡轮,电动渡轮要求采用纯电动推进,总电池容量不低于500千瓦时,载客量150-200人。渡轮上应配备救生、消防、应急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电动渡轮要求: 结合生态江心岛与对岸田园综合体,船体要美观,富旅游特色,船舶设计、购买方案要经政府审核批准后购买。

③运营期间如遇大风、大雨、浓雾、防洪及特殊情况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停止渡运;或因防洪、战备的需要,买受人应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对停运或调用委托人不调整运营费。

④运营期间,买受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安全驾驶,不得超载、滥载。如违章渡运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及意外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作任何补贴及减退运营费。

⑤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标的物或变相采取分包、融资租赁、委托运营等方式改变经营主体。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私自改变标的物项目经营范围。

⑥经营期间,买受人对项目场地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委托人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买受人实行抽检和监管,对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渡口设施安全维护规范操作进行抽查,抽查或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买受人出现违规情况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经委托人判定情节比较严重的,委托人按照《渡口经营权协议》扣罚履约保证金。

⑦经营期间,买受人负责项目区域范围场地清理及修整等相关事宜,不得故意损坏周边场地绿地、基础农田及配套设施。若涉及改造施工相关资产处置、区域范围内建筑物使用及增设经营所需固定办公场所,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不得因项目运营维护而造成环境污染。

⑧经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8、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渡口经营权时,自买受人收到委托人的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退还剩余运营费用,并支付买受人合理补偿费用,具体以双方 (略) 评估为准。

9、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特别约定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实际签订的《渡口经营权协议》约定为准。

10、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日17:00止。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足额汇入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当涂县江心乡尾棚渡口经营权项目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0357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汇入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4、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意向竞买人携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渡口经营权协议》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6、买受人将首期运营费、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三,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标的名称(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买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委托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竞买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

交易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买受人。

2、加价幅度为5000元/次,或5000元整数倍/次(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

3、本次拍卖会将于**日10:00,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举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轮渡、摆渡等。

2、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有下列情形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拍卖项目的竞买。

①竞买人及其股东、高管、法定代表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提交报名材料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公布的信息为准)。

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信用和违法犯罪记录。

⑥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过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⑦报名截止日期前涉及仲裁 (略) 强制执行的事项。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5、意向竞买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办理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

⑥信用中国企业查询记录截图。

⑦承诺书(见附件)。

⑧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

竞买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日至**日17:00止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8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党政机关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邰俊

联系电话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刘旻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人(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1:尾棚渡经营权项目可研报告.pdf

附件2:竞价须知.pdf

附件3:承诺书.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