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东马圈镇张标垡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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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东马圈镇张标垡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8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4〕8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东马圈镇张标垡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京武(天津) (略) 建设天津武清城关东马圈215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203号),用于天津武清城关东马圈215MW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马圈镇张标垡村(东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南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西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北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的土地,面积约0.1936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日起,由东马圈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略)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

武清区人民政府

**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4〕8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东马圈镇张标垡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京武(天津) (略) 建设天津武清城关东马圈215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203号),用于天津武清城关东马圈215MW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马圈镇张标垡村(东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南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西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北至东马圈镇张标垡村)的土地,面积约0.1936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日起,由东马圈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略)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

武清区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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