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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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龙自然资闲认字〔2024〕2号

(略) (略) :

你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新罗区南城街道塔后坑城镇建筑垃圾无害化消纳场一期拦渣(泥)坝项目用地,宗地编号2020-H07,坐落于新罗区南城街道新陂社区塔后坑,面积0.1687公顷。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开工期限为2022年4月28日。

上述宗地存在已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龙自然资闲调字〔2023〕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龙自然资闲认字〔2024〕2号

(略) (略) :

你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新罗区南城街道塔后坑城镇建筑垃圾无害化消纳场一期拦渣(泥)坝项目用地,宗地编号2020-H07,坐落于新罗区南城街道新陂社区塔后坑,面积0.1687公顷。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开工期限为2022年4月28日。

上述宗地存在已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龙自然资闲调字〔2023〕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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