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21号

(略) 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核心片区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略) 核心片区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

宗地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24281.69平方米,其中C-01地块6561.63平方米,C-03a地块17720.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鹿城区滨江街道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9-1.0

建筑密度(%):

≤50%

绿地率(%):

C-01地块≥20%

C-03a地块≥15%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20米(C-01地块标志性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略) 场用地、旅馆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宗教用地、公园与绿地

起始价:

8806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76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033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2.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 (略) ,并以新设立的 (略)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 (略) 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 (略) 。

4.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略) 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王女士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日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21号

(略) 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核心片区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略) 核心片区蒲州单元C-01、C-03a地块

宗地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24281.69平方米,其中C-01地块6561.63平方米,C-03a地块17720.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鹿城区滨江街道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9-1.0

建筑密度(%):

≤50%

绿地率(%):

C-01地块≥20%

C-03a地块≥15%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20米(C-01地块标志性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6米)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略) 场用地、旅馆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宗教用地、公园与绿地

起始价:

8806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76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033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2.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 (略) ,并以新设立的 (略)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 (略) 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 (略) 。

4.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略) 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王女士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