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30只绵羊整体销售呼伦贝尔农场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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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30只绵羊整体销售呼伦贝尔农场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约530只绵羊整体销售(呼伦贝尔农场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QT*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 (略)
转让底价(元)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呼伦贝尔农 (略)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呼伦贝尔农 (略) 2024年第10次党委会议纪要(党委纪要〔2024〕10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约530只公有制绵羊,其中种公羊30只(7岁种公羊,体质一般,重量约为50kg/只),基础母羊300只(3-4岁基础母羊重量约为80kg/只),羔羊200只(出生10-50天羔羊),标的整体打包出售,交易过程中绵羊数量、重量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类别等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标的存放地点为苏沁农牧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张志军*

3、本次标的转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6、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标的装至运输车辆上即为交接完毕)转让方不对所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交接前或交接过程中出现自然淘汰情况,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7、标的交接之日起,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交易双方需在收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及运输工作。若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运输,转让方将按照每天20元/只收取受让方饲养费,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饲养、管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中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等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标的联系人: 张志军 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00: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3.受让申请书.doc

10.授权委托书.docx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苏沁.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0:00:00-** 10:05: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附件下载 苏沁农场处置羊项目报告扫描件.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马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其 他
项目名称 约530只绵羊整体销售(呼伦贝尔农场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QT*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 (略)
转让底价(元)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呼伦贝尔农 (略)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呼伦贝尔农 (略) 2024年第10次党委会议纪要(党委纪要〔2024〕10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约530只公有制绵羊,其中种公羊30只(7岁种公羊,体质一般,重量约为50kg/只),基础母羊300只(3-4岁基础母羊重量约为80kg/只),羔羊200只(出生10-50天羔羊),标的整体打包出售,交易过程中绵羊数量、重量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类别等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标的存放地点为苏沁农牧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张志军*

3、本次标的转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6、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标的装至运输车辆上即为交接完毕)转让方不对所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交接前或交接过程中出现自然淘汰情况,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7、标的交接之日起,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交易双方需在收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及运输工作。若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运输,转让方将按照每天20元/只收取受让方饲养费,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饲养、管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中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等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标的联系人: 张志军 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00: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3.受让申请书.doc

10.授权委托书.docx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苏沁.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0:00:00-** 10:05: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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